男子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毒且贩毒 获刑七个月

2020-06-16 10:05:28
 

  中国法院网讯(朱书桥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21日,李某电话联系周某称要购买毒品,其后李某来到周某家中,二人一起吸食了毒品,随后周某将450元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卖给李某。

  另查明:周某于2018年11月22日因吸毒被处罚款500元;2018年11月26日被决定社区戒毒三年;2019年12月23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向他人贩卖毒品一次,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周某归案后坦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其具有违法劣迹,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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