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
2020-10-22 11:1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甘兆扬
 

  近年来,在各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下,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步入了快车道,司法警务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如何切实保障司法警察队伍发展后劲,真正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司法警察铁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

  随着司法警察不断发展壮大,各级法院警队补充了大量年轻警力。但与人员的快速增加相比,人才的培养依然需要时间和过程。为确保司法警察队伍的优良形象和过硬素质,后备人才培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不仅影响着司法警务保障水平,更关乎着司法警察队伍的前景和未来。人民法院应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推动工作进步。从现实角度看,各级法院可采取积极稳健的策略和方式,持续加强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

  首先,应建立后备人才培养规划。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其实反映的就是人才的发掘和培养的难度。司法警务工作具有严肃性和特殊性,要切实胜任岗位并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并非易事。与年轻警力的快速招录和补充相比,后备人才的培养问题更加关键。结合司法警务实践来看,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警察队伍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除警务专业外,司法警察队伍同样需要具备其他专长与技能的综合性人才以保证均衡发展。人民法院应当针对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在高度贴合司法警务实际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探索建立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和目标,为司法警察队伍提供高质量的人才储备。人民法院应根据司法警务工作需要及发展趋势,对司法警察后备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任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科学细致的规范。遴选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过硬、具备个人专长、综合素质优良的司法警察进行重点培养。在司法警察后备人才的培育过程中,应秉持激励与严管并行的方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选拔出最优秀的骨干力量。各级法院警队应在评先评优、晋职晋衔、提拔重用等事项上向后备人才队伍倾斜。促使后备人才培养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应抓实后备人才培养措施。人才培养对任何行业都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司法警察队伍同样如此。在建立培养规划的基础上,抓实培养措施非常必要。人民法院应根据司法警察职业特点及司法警务工作情况,不断制定和完善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措施,为司法警察后备人才的成长提供基石。从现实角度来看,人民法院应根据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为司法警察后备人才的教育深造、技能培训、挂职锻炼等提供坚实保障。人民法院可与党校、军警院校、专业机构等单位进行密切合作,建立高效的委培机制。根据司法警察不同岗位将后备人才准确划分为政工类、指挥类、技术类、综合类等,按照不同种类后备人才的特点进行强化培训。严格要求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或通过相关专业考核,严保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的严肃性。各级法院警队应当积极为后备人才锻炼提供平台,通过跟班学习、见习指挥、岗位实践等方法,促进后备人才不断提升个人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应专门建档建库,人员信息和培养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评议。通过行之有效的培养措施,为司法警察队伍各岗位培育出一批高素质后备人才,带动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持续攀升。

  最后,应优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司法警察职业特性,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可以吸收借鉴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必须充分契合司法警务工作。后备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对司法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团队精神、工作能力等均有直接影响。为促使后备人才培养最大限度的释放正面效应,人民法院应着力优化培养模式。各级法院警队可以按照相应标准遴选出一批具有培养潜力的年轻法警,依据不同岗位和专业进行精准分类,采取教育训练和警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检验后备人才培养质效。人民法院可采用试点的形式探索和优化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允许各级法院警队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人民法院可在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树立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样板和标杆,积极摸索、宣传、推广可行性强,易于实施和复制的工作方法。各级法院警队可就后备人才培养这一课题与行政机关、社会机构、专业部门等单位进行交流研讨,学习好的做法。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中,应注重听取各参与方的心声诉求、意见建议、改进思路,积极优化司法警察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逐步打造一套与司法警务工作完美融合的新模式。以优异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司法警察队伍内生活力,助推司法警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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