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保障司法警察警务训练安全

2020-06-18 16:01: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健 刘赟 谢妍华
 

  近年来,随着司法警察队伍“四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级法院警队的战斗力与警务保障水平得到了巨大提升。在此背景下,警务训练的重要性进一步日益凸显,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举办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警务训练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加大,如何保障警务训练安全亟待重视与加强。

  结合司法警察的警务训练活动现状来看,各个训练科目的风险系数各不相同,但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开展体能训练可能带来的运动损伤,高温天气下的户外训练可能带来中暑,虚脱等情况,射击训练时枪械的巨大噪音可能损害警员的听力,对抗性训练科目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等等,由于各级法院警队人员的年龄层次,身体状况等因素存在极大的差异,警务训练中隐藏的各类风险因素不容小视。虽然从现实层面来看,司法警察队伍在警务训练中实际发生的安全事件并不多见,但安全问题无小事,各级法院警队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杜绝警务训练中的安全事故,追求优异的警务训练质效,促使警务训练工作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价值与效能。

  保障司法警察警务训练安全,需要从源头抓起,从细节抓起,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获取工作实效,具体来说,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探索和努力。

  一、健全警务训练安全制度。在司法警察的警务训练工作中,制度层面是一个较为明显的短板,现行的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大纲与计划均只列明了训练科目以及相应标准等内容,缺少对于涉及训练安全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各级法院内部制定的司法警察训练计划或方案同样鲜见关于训练安全的相关规范,使得警务训练的安全保障工作严重缺乏督导,对于警务训练安全的保障十分不利。因此,健全警务训练安全制度十分必要。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司法警察警务训练的实际情况,充分考量警务训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充分听取相关专业意见,出台指导意义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警务训练安全管理制度,对涵盖警务训练全领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做出明确细致的规范,从源头上推动警务训练安全,各级法院在制定警务训练计划或方案时,应当将训练安全保障内容一并纳入其中,对涉及警务训练安全保障的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岗位职责、软硬件配置、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等内容逐一细化及明确,让警务训练安全保障高度规范,有章可循,以制度的形式促进各级法院警队切实重视训练安全保障工作,在警务训练中严守安全底线,保证警务训练质量。

  二、落实警务训练安全措施。在健全相关安全制度的基础上,安全措施的落实是关键环节,安全措施能否发挥相应作用,直接制约与影响警务训练安全。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探索以安全评估与安全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警务训练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级法院警队在开展警务训练之前,应根据训练科目、场地、时间、天气等因素,制作和填写安全评估表格,详细列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专业防护用品的预备、相应的预防手段、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确保相关软硬件配备及安全措施全部到位;同时,探索设立训练安全员,由训练经验丰富,具备专业知识,掌握一定急救技能的人员担任安全员,在警务训练的全过程驻场服务,在训练开始前讲解安全防范注意事项,引导参训法警做好安全防护,在训练全程密切监控现场情况,发生安全问题或意外事件时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相关方案做好后续处理等等,通过派遣安全员全程指导训练安全相关事项,针对警务训练状况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问题发生几率,减轻安全问题出现后带来的影响,将各类安全措施及安全员蕴含的潜能发挥到极致,真正筑牢警务训练安全屏障。

  三、构建警务训练安全长效机制。在警务训练中,安全线是一条必须永远坚守的生命线,为了保证警务训练安全得到长久维护,构建长效机制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首先,人民法院可以针对司法警察警务训练安全这一课题进行专项调研,摸索警务训练安全的规律,对警务训练中各种安全问题出现的概率、成因、表现等因素展开分析和研判,同时组织体育运动,医护人员,专业教练等相关领域人士举行研讨,详细听取专业人员对警务训练中安全问题预防和处置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警务训练安全相关规章制定的科学性;其次,各级法院应将安全管控工作固定于司法警察训练计划中,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相应的经费、人力、设备等软硬件保障,定期或不定期督查训练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明确短板,不断优化和改进,维护训练安全工作高效运转;最后,各级法院警队可以尝试建立“训前筛查,训中严控,训后总结”的机制,在警务训练开始前根据警务人员的年龄段与身体状况进行筛查,提前排除不宜参训的人员,同时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临时性不安全隐患等因素确定训练计划,在训练过程中,警队领导,相关负责人,训练安全员等人员应对训练安全进行严格监控,训练结束后及时填写相关台账或记录,定期进行分析与总结,为提高警务训练安全保障水平提供第一手资料。

  此外,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警务训练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与个人,将训练安全列为调研课题进行研究,组织各地各级法院警队间就警务训练安全进行互动交流等方法也值得创新与实践,助力警务训练安全长效机制的构建,让司法警察队伍挥洒在警务训练中的每一滴汗水,闪耀在共和国庄严的红色天平下。

  (作者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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