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贩毒10余袋 男子获刑一年十个月
2020-10-30 16:12:29
 

  中国法院网讯(赵珮珮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21日,刘某某在孙某的家中卖给孙某两小袋甲基苯丙胺(冰毒),孙某支付给刘某某购毒款1400元。交易完成后,刘某某下楼离开,走到楼下时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刘某某身上查获毒资1400元及甲基苯丙胺10小袋(净重3.95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1粒(净重1.08克),从孙某处查获甲基苯丙胺两袋净重1.46克。

  另查明: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6月22日,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前科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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