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出席环境保护禁止令司法解释专家论证会强调

发挥预防救济功能  依法维护环境权益

2020-12-03 21:45:0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蔡传磊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参会并致辞。

  陶凯元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禁止令的预防救济功能,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实现个人环境权益和公共环境利益的整体保护,为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陶凯元指出,良好生态环境关系民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制度设计,就是当环境侵害即将发生、正在实施或者损害结果尚未扩大时,提供有效的预防性司法救济措施,避免环境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陶凯元要求,深入总结各地法院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实践经验,认真梳理吸收专家学者意见建议,高质量推进司法解释制定工作。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的专家学者王利明、吕忠梅、孙佑海、潘剑锋、周珂、王灿发、费安玲、王成、傅郁林、肖建国、李艳芳等专家学者先后发言,围绕禁止令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审查原则、衡量因素、程序保障、法律效力及相关程序规则等进行深入讨论,并对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文提出了具体完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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