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执行“110”省外出击 成功执毕一案
2021-09-30 10:12:41
 

  中国法院网讯(骆杏子)“喂,您是邓局长吗?我是临湘市某包装厂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我已得知金某今天会到湖北咸宁市某公司办理业务,请速派人前往执行。”9月11日一大早,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邓局长就接到了举报电话。尽管是周末休息,且被执行人在省外,邓局长还是立马组织警力,带队前往,不到两个小时便赶到了湖北咸宁某公司。由于被执行人金某尚未出现,执行人员从早上9时起便蹲守在公司附近,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才见到了被执行人金某。

  2014年起,金某从临湘市某纸箱厂定购纸箱,到2016年8月10日,金某尚欠纸箱厂15.8万元。金某出示了欠条,并承诺在5个月内付清。若不能兑现承诺,则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此后,金某分文未付。临湘市某纸箱厂遂起诉了金某。2019年1月21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决,金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清欠款本金15.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临湘市某纸箱厂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2021年9月17日,被执行人金某拖欠的本金及利息达43万余元。

  临湘法院对金某实行司法拘留后,多次组织金某的家属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协商,最终金某偿还了33万元,剩余欠款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9月18日,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金某的司法拘留,此案执行完毕。

  自今年1月临湘法院开通“执行110”以来,为切实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接警后迅速出击,以打促执,效果良好。通过“执行110”线索举报,共扣押车辆21台,查封房产15套,拘留27人,执行到位标的42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