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58万余元 甘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许刚被判刑13年半
2021-10-08 09:38:54
 

  中国法院网讯(周瑞平 张旭文)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许刚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许刚利用担任六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阜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作考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58万余元。

  2010年,许刚收受他人贿赂,实施了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致使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未能及时被查处、继续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刚在负责查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不履行查处职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法院综合考虑许刚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许刚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