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人民教师成“老赖” 干警释法明理促履行
2022-05-17 16:09:30
 

  中国法院网讯(李婷 陈显凤)“为人师表就该以身作则,成了‘老赖’家长怎么能把孩子放心交给你。”在执行服务中心内,执行干警正对被执行人高某苦口婆心地劝说道。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高某是一名人民教师,2017年3月,高某向罗某借款44000元并出具借据,高某丈夫甘某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未料高某、甘某所借的这笔钱多年都未能追回,罗某便将两人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高某、甘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罗某借款44000元。后因高某、甘某未及时偿还,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高某、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收到材料后,完全没放在心上。但执行干警绝不纵容此种逃避义务的行为,当即依法冻结了高某的公积金账户,同时对两人名下银行卡账号进行了冻结。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后,高某、甘某立即联系了干警,但两人提及还款时,却又一致辩说自己的工资微薄,根本无法还款。随后干警耐心劝解:“法院查控到你们的财产状况是有能力分期偿还的,如果你继续不履行义务,我们将会对你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等措施……”经过干警的释法明理,两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联系罗某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双方约定每月4000元,分11期进行偿还。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