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非法猎捕需靶向施策
2022-05-28 09:25: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炏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直接关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平衡。因此,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仍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助力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三峡库区地处重庆市东北部,属湿润亚热带季风气候,广泛分布着包括林麝、中华鲟、红腹锦鸡等80种重点保护动物。2011年12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长江三峡库区“三区六县”的环境资源类案件,扛起“上游”责任,守护着“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然而,2020年以来,该院审理的非法猎捕案件多达276件412人,且呈上升趋势,林麝、斑羚、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长期遭到不法分子猎捕。

  经过分析,原因有三:一是贪图野生动物价值,禁猎难。部分群众迷信野生动物食用、药用价值,误认为野生动物有滋补养生、强身健体之功效。二是潜伏深山老林作案,发案难。三峡库区山林面积超过4万平方公里,不法分子作案随机性强,导致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难度极大。三是获取作案工具容易,监管难。不法分子借助电商平台在网上可轻易购得成品猎捕工具或相关配件然后组装改造成猎捕工具。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直接关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平衡。因此,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仍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的过程中,要注重加强法律宣传,以生动的审判实践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通过公开审理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定期发布长江流域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群众正确认识野生动物食用、药用价值,摒弃错误认识,提升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二是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林草局等行政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义务监督员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平台,打击和遏制非法活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着力完善经营户监管制度,加强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进出口特别是线上交易、线下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从源头上彻底斩断“黑色产业链”。

  三是加大库区产业帮扶力度。结合犯罪高发的偏远山区实际,教育引导当地群众摒弃靠山吃山观念。当地政府要根据村民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等情况,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等多种方式促进当地群众转产转业。结合库区实际,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旅融合,帮助当地农民增收。制定相应补偿标准,统筹使用资源养护等相关资金,及时补偿因野生动物破坏遭受农作物、牲畜损失的农民。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要健全野生动物管理体制,强化监管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厘清各相关行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各环节的监管职责,管好管住野生动物“捕、运、售、购、食”全过程。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实现市场、口岸、网络、物流等多环节有效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案件办理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司法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各项职能,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形成法律震慑。

  五是加强非法猎捕工具监管。根据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平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非法售卖猎捕工具。同时,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快递物流运输监管,规定快递物流等行业不得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提供运输服务,及时查处违法交易、运输等行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