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法院善意执行 妥善处置一起腾房难案
2022-06-21 09:17:40
 

  中国法院网讯(张明武 王乃正)为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凌晨专项执行行动力度,近日,再次“亮剑”,顺利执结一起因房屋租赁纠纷引发的腾房难案件。

  案情介绍

  原告盖某某于2016年9月30日租赁了莱阳市某处厂房和房屋,并出资在该场地东侧建造了面积约3100平方米的厂房一处,2016年12月1日起被告位某某使用该厂房长期未返还原告,后原告盖某某起诉至莱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莱阳法院于2021年4月9日判决被告位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腾出厂房,并返还原告。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被告位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原告盖某某于2021年12月16日向莱阳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位某某仍拒不履行。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充分了解了被执行人的担忧及困难,为了尽快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又能帮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执行干警采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为被执行人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去重新租赁厂房,进行腾迁。

  同时,执行干警又从法理情的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剖析要害,严厉督促其认清形势,积极配合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另行租赁厂房,并进行腾迁。

  为顺利腾房、尽快执结案件,6月17日凌晨五点,莱阳法院组织干警开展腾房行动,将被执行人的生产原料及其设备腾迁到其租赁的厂房。腾房过程长达9小时,过程中干警们不怕累不怕苦,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最终于当日下午两点,圆满完成了厂房腾迁。

  莱阳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处理腾房难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莱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用活用足执行措施,积极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