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运用司惩罚款措施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22-06-30 08:44:36
 

  中国法院网讯(张楠 杨立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友好,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冯乙(化名)采取司惩罚款5万元的强制措施后,冯乙拆除鱼塘封闭式围墙,将申请执行人冯甲房屋前的入户水泥通道恢复了原状。

  据了解,冯甲与冯乙系堂兄弟关系,亦是对门邻居,双方关系一直融洽和睦。2020年上半年,冯乙将两家房门前的一块菜地改造成了鱼塘并筑起了封闭式围墙,损毁了冯甲房屋前的入户水泥通道,影响了其出行。2021年11月,冯甲将冯乙诉至临湘法院,临湘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冯乙须将冯甲房屋前的入户水泥通道恢复原状。冯乙不服提起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决生效后,冯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022年4月,冯甲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本着修复双方友好关系的原则,多次联系冯乙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教育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面对法官的劝说,冯乙每次情绪都异常激动,听不进劝说。执行法官严肃向其阐明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要面临的后果,但此时的冯乙仍不肯低头,丝毫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面对始终没有行动的被执行人冯乙,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惩罚款5万元的措施并向其依法送达罚款决定书,并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内存款4.8万余万。在执行高压态势与法律威慑力下,冯乙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连表示会马上联系申请执行人,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最终,在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双向沟通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的见证下,冯甲与冯乙一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冯乙拆除了鱼塘封闭式围墙,将冯甲房屋前的入户水泥通道恢复原状,冯甲也撤销执行申请。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