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中院与仲裁委深化执行与仲裁衔接工作
2022-07-07 09:37:33
 

  中国法院网讯  为全面提升执行与仲裁服务能力和水平,近日,经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张家口仲裁委员会会商研究,联合推出执行与仲裁衔接工作五项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双方建立“院局领导,执委协调”的领导体制,全面领导执行与仲裁衔接工作有效落实。

  召开联席会议。对执行仲裁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张家口中院与仲裁委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商榷解决方案,提升执行和仲裁的公信力。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经一方提出可随时召开。

  加强联络召集工作。由张家口中院、市司法局领导牵头,执行局、仲裁委具体衔接,分别确定专人为执行与仲裁衔接工作联络人。联络人由张家口中院执行局和仲裁委秘书处各指定一名人员担任,召集人由张家口中院执行局主要领导和市司法局主管仲裁工作领导共同担任。

  相互函告通报。法院与仲裁委就保全工作直接相互函告,仲裁委向保全法院出具保全函,保全法院对保全的结果向仲裁委回函告知。执行法院对仲裁结果可以向仲裁委发函了解,仲裁委应当回应释明,以助推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在不予执行审查程序中,仲裁委与张家口中院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张家口中院对审查结果应向仲裁委函告。张家口中院每年向仲裁委通报执行仲裁案件的数量和执行结果。

  开展学习交流。经常开展仲裁、执行业务的学习交流,双方既可共同组织仲裁或执行业务的学习培训活动,单方组织时也可邀请另一方人员参加,不断提高仲裁队伍和执行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