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谋为民事 多尽为民心
武汉法院为群众办实事显担当
2022-11-03 10:57:38 | 来源:法治网 | 作者:刘志月 王田甜
 

  “两年未结的工钱,终于拿到了!”

  今年4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整治欠薪“老赖”专项执行行动,司法拘留了欠薪两年且态度恶劣拒不执行的某餐饮公司负责人杨某。迫于法院压力,拘留当天,杨某立马支付了11名员工的所有劳动报酬。

  “被欠薪的员工有厨师、服务员、保洁员……这几千元钱,在老板眼中不算啥,但对于员工来说,可是一家老小的活命钱,怎能坐视不管?”执行员党浩凯说。

  记者近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底线,以“多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多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为目标,满怀热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擦亮司法工作最暖心的底色。

  公正高效

  “这场官司打得平稳、明白、高效,让我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信中,原告周先生表示,自己刚刚经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期间既有对被告不接电话避而不见的担忧,也有因无钱请不起律师怕输官司的顾虑,还有害怕打官司费时费钱费精力的揣测和不安。

  3年前,周先生因故与妻子分居,他一边打工,一边抚养有先天疾病的孩子,生活忙碌而拮据。因妻子长期对孩子不闻不问,今年5月,周先生决心到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对方承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

  6月23日发传票,7月19日开庭,7月26日结案。

  “仁寿法庭熊向清庭长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组织我们和平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困扰我3年的问题。”

  不仅如此,熊向清还就周先生最担心的抚养费执行问题一一详细作答。周先生对熊向清公正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赞不绝口,称其为“新一代高素质人民法官”。

  事后,熊向清回忆,周先生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其前妻的经济也不宽裕。起初对于周先生起诉的抚养费,前妻明确表示无法负担。

  “干警们牺牲休息时间,向其前妻做了大量释法劝说工作,才这么快达成调解。看到他们能达成一致,我很开心!”熊向清说。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正义昭彰,及时公开,方便快捷……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每一次点赞,都洋溢着满满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先予执行

  “这笔钱真是及时雨!沈某可以继续在医院治疗,真心感谢法院!”8月11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法院二七法庭副庭长汤莉莉接到一个电话,一名当事人亲属感谢其快速裁定先予执行15万元“救命款”,解了伤者的燃眉之急,

  6月,二七法庭受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年逾五旬的农民工沈某,在建筑工地从事高空作业时坠落,伤势严重,每天都要花费高昂的医疗费。

  建筑公司前期垫付的60余万元很快消耗殆尽。截至7月底,沈某已欠医疗费10万余元。医院表示无法再对沈某进行针对性治疗。而建筑公司认为沈某伤势未明,不愿再支付医疗费。无奈,沈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官调查了解到,沈某无配偶,无子女,靠在工地上打工为生,生活本不宽裕,受伤后更加雪上加霜。其亲属经济条件也较差,无力帮助救治。

  汤莉莉主动到医院探望沈某。谈及受伤,沈某痛苦万状、泪流满面。汤莉莉细心安慰沈某,劝其安心治疗。回去后,汤莉莉当即作出由建筑公司在五日内先行支付沈某医疗费15万元的先予执行裁定,第一时间向建筑公司送达。

  此后,汤莉莉不敢有半点迟延,多次联系建筑公司负责人,充分释明法律权利义务,打消其先行支付医疗费的顾虑,敦促其积极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终,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款项支付至沈某就诊医院,治疗得以继续。

  “一切为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全力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用法律手段增强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

  法者仁心

  4月的午后,距离一起借贷案件开庭还有15分钟。早早在审判庭等候的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傅国松法官突然听到外面传来阵阵喧哗声。

  “傅法官,您看怎么办?根据庭审安检管理有关规定,婴幼儿不能带入审判区域。”

  原来,案件被告文某携带其不满一个月的婴孩,乘坐2个小时汽车从外地赶来参加开庭,却在进审判庭的前一刻与安检人员发生争执。

  一个月前,新洲区法院受理某公司诉文某借贷一案,傅国松是案件承办法官。送达应诉材料时,文某以路途遥远为由,多次表示不愿意参加庭审。

  “本案需要被告本人到庭查明事实。我之前多次打电话给文某做工作,好不容易才说服她参加庭审。”傅国松说,她带着这么小的孩子,赶这么远的路来参加庭审,很不容易,也是对审判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强行分开他们母子,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傅国松与安检人员简单沟通后,准许文某带婴儿出庭,同时对文某提出几点要求:情绪克制不激动,讲话文明听指挥,尽量安抚婴儿不啼哭,保障庭审秩序顺利进行。

  傅国松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文某。庭上,文某怀抱熟睡的婴儿,配合庭审。看到小小的婴孩,原本有对立情绪的对方当事人语调也随之变得轻柔,整个庭审洋溢着暖暖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文明。

  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

  “武汉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懈奋斗!”武汉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