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赫山区法院通过冻结微信账户执毕一案
2022-12-05 15:05:08
 

  中国法院网讯“法官,我现在就把钱付清,请你们把我的微信账号解冻吧,因为实在太不方便了!”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来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主动退还股金3万余元,从而使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张某与陈某系多年朋友关系,2013年起,双方合伙经营洒油车和压路机等项目,直至2016年,两人散伙,陈某尚有4万余元入股金没有退还给张某。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9月将陈某诉至赫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陈某限期退还张某入股金32611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陈某发起了网络查询。经反馈,陈某名下的微信账户资金往来比较多,执行法官遂立即将其微信账户进行了冻结。因为在外做生意,陈某经常要使用微信账户进行转账和收款,执行法官的这一措施击中了陈某的“要害”。在发现微信账户被法院冻结后,被执行人陈某立即找到承办法官,并表示愿意尽快退还拖欠的入股金。在收到3万余元执行款后,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陈某微信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圆满执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