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法院执行预处罚“先礼后兵”破僵局
2022-12-22 15:38:33 |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张雪泓
 

  “预处罚措施能够在法律框架下为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松松绑’,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1月1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召开“预处罚案件执行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系统梳理预处罚措施的特点和效果。在该院近一年发出的18起涉预处罚通知书案件中,近七成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了法定义务。

  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局长裴凌晨介绍说,预处罚措施是一种惩戒预警,是指针对一些较为轻微的违法行为,法院对符合处罚条件的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宽限期,促使其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届时仍未履行的,法院将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处罚。

  裴凌晨说,预处罚措施以法律文书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向被执行人发出正式惩戒预警。在“黄牌警告”后,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继续“红牌罚下”,保证了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实际,教育性兼具惩戒性,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门头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锋认为,预处罚措施能够在法律框架下为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松松绑”,既彰显了法律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一些自动履行的空间和时间,体现了法院“刚柔并济”“先礼后兵”的执行工作策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