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600公里外拘留被执行人
2023-03-09 14:20:06
 

  中国法院网讯(孙百灵 张楠)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赶赴600公里外的安徽省阜阳市成功拘留被执行人李某。

  被告李某以做生意为名向原告王某借款5万元。虽经王某多次催讨,李某一直未偿还借款。2022年4月,王某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7月,临湘法院判决李某限期向王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

  9月,王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李某常年在外,春节期间也没有回乡,法院和王某一直未打探到李某的下落。2月底,法院得知李某在安徽阜阳市经营酿酒作坊后,立即驱车前往,果然找到了李某。但是,李某经营的两个高粱酒的店铺并不在其名下,李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虽然店铺不在李某名下,但李某就是实际经营人。在执行法官对其释法说理后,李某仍以没有现金为由,企图拖延执行。

  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李某,临湘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连夜将李某带回临湘实施拘留。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