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小吃店退股引纠纷 善意调和促执结
2023-03-16 09:29:35
 

  中国法院网讯(邱斌 汤文婷)“对不起,我一定尽快还清你的钱!”“我也有过错,以后我们还是好姐妹!”近日,一起股权纠纷案件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据了解,张某和陈某是同村发小,有三十几年的交情。2015年两人在广州合伙开了一家沙县小吃店。2018年,陈某因家庭变故需要大笔资金,遂向张某提出退股,而张某表面应允,却迟迟未支付退股金,之后更是私自将店铺转让。双方因此引发纠纷,陈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陈某退股金和投资增值合计37.6万元,但张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陈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张某名下一套房产,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考虑到双方系多年朋友,执行法官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因双方对履行金额和方式争议较大,三次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细心的执行法官通过几次协商结果,发现双方分歧意见变少,尚有和解希望,遂多次上门做张某思想工作,一方面向其说明拒执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对其进行情理教育。在执行法官的多番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法院,面对面协商。最终,张某同意分期支付执行款,陈某也主动放弃了案款孳息的诉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