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推出便民新举措设立“联系法官收转材料”窗口
2024-01-24 09:18: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加才
 

  “您好,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某律所的王律师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将一份合同纠纷案件补充材料通过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转交给案件承办法官。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规范接收材料并登记流转交办。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张磊便给王律师打来电话确认材料已收到,并就有关细节进行了沟通。

  “过去,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时,经常会遇到法官开庭或外出办事,导致联系不上法官,材料难以及时递交,增加诉累。现在有了这个窗口,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郑州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于岸峰说。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今年初,郑州中院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进一步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切实解决联系法官难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设在郑州中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窗口配有专用办公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联系法官、办理材料收取事宜。当事人或代理人要求联系法官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提供法官的联系方式,并协助联系法官;当事人或代理人要求向承办法官提交材料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承办法官,按照承办法官的安排办理;如无法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承办法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联络员办理,同时指导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或代为填写“联络登记表”,承办法官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当事人予以回应。

  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是一项重要司法便民举措,丰富和拓展了法院的一站式服务,目前,窗口日均接待群众100余人次、接收各种材料100余份、联系法官近30人次,更大程度上便利了诉讼群众,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增强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郑州中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咨询有人应,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事情有人办”,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便民工作机制,倾力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品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