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法律在寒冬有了温度
——山东青岛黄岛区法院法官史丽丽办案见闻
2017-02-08 09:04: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吕佼 通讯员 丁德振
图为史丽丽(左二)到现场调解案件。丁德振 摄
  “真没想到,春节刚过,法官们就上门来处理我们的案子,天虽然冷心里却暖暖的。”2月7日,在公园门口摆摊的赵某高兴地对记者说。

  “这是调解协议,看看没问题的话,请在上面签字。”史丽丽对当事人说,“赔偿款应该在正月底前就打到法院账户上,到时会通知你的。”

  原来,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原告和被告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症结在原告赵某医疗费中的非医保费用4万余元,被告所投保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为了更好地化解这起纠纷,史丽丽将被告王某带到原告赵某摆地摊的地方,现场进行调解。

  该事故造成赵某八级伤残。在现场,她哭诉:“我独自抚养孩子,就靠摆地摊养家糊口……”

  史丽丽见王某听后也有些动情,便趁热打铁:“她的情况你也看见了,生活确实困难,你就换位思考一下,给她补偿部分费用,行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同意承担非医保医疗费、诉讼费及鉴定费,就算是帮助她渡过难关了。”在做了近半个小时工作后,被告王某终于作出了让步。

  “一起民事案件对法官审理的案件来说,可能不到1%,而对当事人来说,却是100%。在案件审理中,我会把握每一次调解机会,力争案结事了。”史丽丽边走边说,“上午还有三个案子等着开庭呢,要抓紧赶回去。”

  503、507、528、510、525,这不是一组普通的数字,这是史丽丽这五年来每年办结的案件数量。她年均审结案件数在青岛全市法院系统遥遥领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法官”,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同事们也因此给她冠以“史五百”的称号。

  “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大多身体受到了伤害,对受害人来说,及时拿到赔偿款是雪中送炭,而延期开庭导致延迟赔偿则是雪上加霜。因此,我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总是尽力做到快审快结,让受害人尽快得到赔付,办理的案件既要有速度,更要有温度。”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春节前刚刚审结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是一名外地妇女,家境贫寒,家里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身为人母的史丽丽深深地理解当事人的困境。为让受害人尽快得到赔付,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多次做工作,使案件得以尽快审结。

  在领到赔付款时,当事人趴在史丽丽的肩头失声痛哭:“史法官,谢谢你!我们终于可以好好回家过年了,我真想给您跪下了!”

  “在当事人和我说那句话时,我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我明白只有将爱心倾注于当事人,才能让他们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史丽丽满怀深情地说。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