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乃硕代表:完善老字号法律保护制度
2017-03-12 16:17: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彩侠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注意到老字号的保护问题,提出完善老字号企业的法律保护,迫在眉睫。

  在吉林代表团驻地,郭乃硕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我国现行老字号法律保护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保护体系。二、专门保护老字号的法律缺失。三、保护范围狭窄且保护力度不强。四、老字号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定位不明确。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字号权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经过专题调研,郭乃硕提出几点建议:一、将字号权的保护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中。二、对老字号建立专门的法律或者法规。我国现在对老字号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导致其在法律定位、法律内涵上都存在很多缺口。正是因为老字号的保护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老字号遭侵权的现象才会日益严重。三、建立起字号登记的全国性保护体系。应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字号登记制度,从行政体制上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四、明确老字号字号权享有在先使用权利。在完善老字号字号权的保护制度过程中,应明确老字号字号权拥有和商标一样的在先权利。我国应在法律中同时明确商标权和字号权可以互为在先权利,一旦侵权,在后注册的商标或字号均告无效。同时,在商标注册中判定是否存在字号权的在先权利,应当严格按照混淆原则进行判断,将保护范围扩展到有可能造成混淆的其他相类似的经营范围中,严厉打击侵害老字号企业字号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