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被误上“老赖”榜 起诉银行恢复名誉
2017-05-10 09:34: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文龙
  身为省劳动模范、省优秀乡镇企业家的陈先生,无意中发现自己被银行莫名列入失信黑名单,便多次向银行反映系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贷款未还。银行不但未撤销其不良信用记录,还将陈先生列上了“老赖榜”。感到名誉严重受损的陈先生一纸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由银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陈先生名誉损失2万元。

  2010年,陈先生发现自己被临湘某商业银行列入失信黑名单,经该银行核实,系他人1999年冒用陈先生身份在该商业银行贷款一直未还,临湘某商业银行承诺撤销陈先生的不良信用信息。2016年,临湘某商业银行在临湘市某街道张贴清欠公告,陈先生的名字赫然在列,登上了“老赖榜”。临湘某商业银行于2017年2月18日向陈先生发送了催收逾期贷款本息的通知书。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作为省劳动模范、省第十届人大代表、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因被告的过错行为致使在银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且被告在陈先生生活区域张榜公布其“老赖”身份,干扰了陈先生的正常生活,严重损坏了陈先生名誉,应该对陈先生进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名誉损失。

  法官提醒:央行征信系统是反映企业和公民信用程度的管理平台,目的是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文明社会的建设,一旦在征信系统留下“案底”,经商、贷款、乘车等都会受到影响。而错误地记录不良信用信息,则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