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一当事人抗拒执行污辱法官被拘受罚
2018-01-29 16:04:17
     中国法院网讯 (邹桃生 张晓建)  近日,因被执行人文某甲抗拒法院执行,并多次言语侮辱执行法官,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名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当事人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一万元。

  2017年8月,黄某甲、邹某某、黄某乙与文某甲、梁某某、文某乙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诉至会昌县法院,该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被告文某甲、梁某某应返还彩礼16992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文某甲、梁某某仍旧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黄某甲、邹某某、黄某乙的申请,会昌县法院于2017年12月6日对该案立案执行。2018年1月18日,该院执行干警到文某甲、梁某某家中,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文某甲不问事由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指着执行干警的鼻子破口大骂。在该院执行干警欲将其传唤到法院商议还款事宜时,不料文某甲竟不配合,并使用暴力抵抗,执行干警当即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在将文某甲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其仍对执行干警不停咒骂,态度极其恶劣。

  为惩戒文某甲以暴力手段抗拒执行及侮辱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该院另行依法对文某甲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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