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石桥:市人大常委见证执行行动
2020-07-18 09:06: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宋广函 袁懿 李宝
 

   2020年是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迈进之年,辽宁营口法院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多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举全市法院之力攻坚克难。
  7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零距离”见证参与了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营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党组成员、副院长金锐,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延枫全程陪同。
  本次执行行动由大石桥法院院长王晓峰带队,共出动警车9辆,执行干警45名,执行案件7起,总执行标的额235万元。截至7月15日15时30分,行动共执结案件1起,达成和解3起,现场执行到位现金33.5万元,依法拘留2人,依法评估房屋1处。
  第一站9:50沟沿镇见证开展评估

  执行干警们首先来到位于大石桥市沟沿镇某村第一起执行案件的执行现场。该案是一起涉及大石桥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期间,大石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给付欠款90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本次大石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抵押的坐落于大石桥市某镇某村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强制腾空。执行中,执行干警现场宣读查封裁定、张贴公告,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第二站10:20旗口镇见证实施拘留

  执行干警随后又来到位于旗口镇第二起执行案件现场。申请执行人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大石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周某给付欠款3万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完全履行,且拒不报告财产,大石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中,执行干警在旗口镇一家市场内将被执行人当场拘留,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对其予以拘留十五天,并通知其家属。
  第三站11:20大石桥法院召开座谈会

  现场见证执行行动后,在大石桥法院举行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王晓峰向市人大常会委员汇报了本次执行行动的相关情况和具体案件进展。
  座谈中,车轲轶表示,这次市人大常委见证大石桥法院执行行动,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营口地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延伸,也是第一次组织这么大规模的见证法院执行行动,这是对营口地区两级法院工作的重视、支持和肯定。执行案件能让群众最直观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人大高度关注,各级法院主动作为。年初以来,营口地区法院执行工作有动作、有变化、有提升。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执行工作,为执行干警撑腰鼓劲。
  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现场观摩执行活动,深刻体会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人难找、财难寻、物难动、路难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院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解决执行难不仅是法院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配合支持”。各位委员对本次见证执行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并在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王志文认真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就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她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见证集中执行活动,既是依法代表人民履行职务,也是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督促、监督和检查。委员们的表扬,令我们深受鼓舞。全市两级法院将不负委员们的期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研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之转化为法院的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提振士气、迎难而上,铆足干劲、全力以赴,为维护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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