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无障碍 钻研能过关
2003-03-31 15:11:41 | 作者:王学海
  笔者现年54岁,44岁时进入法院工作。自1997年开始连续三年参加律考,头一年得196分,第二年得230分。据专业人士当时的评析,作为案例分析笔答题的第四张卷,历年来的平均分数为20分?而本人两年的得分都在50分以上,总成绩也在逐年跨步上升。由此使我确信,记忆能力差虽然是自己的劣势,但相当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却是自己的优势,从而坚定了志在必得的决心,终于在1999年以刚刚过线的251分通过了全国第11次律师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当时已年及半百,双鬓染霜,成绩虽然不高,但也振奋了同事和相识的同龄人。我的切身体会可归结为四句话三十二个字,即“练题为主,练学交叉;生疏领域,重点突破;考前冲刺,不可放松;临场自信,先易后难”。

  一、练题为主,练学交叉。历年的律考试题万变不离其宗,不论出题内容怎样变化都离不开法律基础知识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重点和精髓。所以演练历年律考试题是备考迎考的捷径之一。笔者对其深信不疑,三年备考,除了反复演练历年律考试题之外,本人没有练过其他试题。对此,笔者有两条深刻的体会:一是年龄较大的人对于机械性地背诵式记忆远不及年轻人,但对问题的分析和理解能力倒可能略高一筹,所以通过具有实践性质的试题训练来进行逻辑性记忆当为一条捷径。二是历年试题体现了法律知识的纲要,抓住了它,不仅抓住了重点,并可挂联牵动大部分或全部法律知识。比如1997年第四张卷关于继承的一道题,几乎涵盖了继承法的全部规则;1999年第四张卷的第一题通过几头牛的买卖,涉及了物权和债权的大部分知识。特别是在答题之后与正确答案相互对照时,会给人醒脑开窍之感。使你不仅掌握了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同时对答题方法、出题目的和角度也有了深刻的了解,这对于临场审题很有指导和帮助。

  以练题为主并非单纯练题而不去看书,而是先练题后看书,练题与看书相结合,通过练题发现掌握知识的薄弱地段和盲区,然后带着问题看书,几经反复,达到加深理解、逐步掌握的目的。我的基本办法是,将历年律考试题按年度顺序做题三次,重点看书两遍,共分五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即第一次做题,在未看书之前将试题全做一遍,然后与正确答案核对。经过核对会出现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有相当多的试题看过即会,答过即对;二是有大部分试题看过似会非会,但答过不对、或不全对;三是有小部分试题看着眼生,答也不对。第一种结果说明对此类试题涉及的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今后可不再重复练习。第二种结果说明对此类试题涉及的知识虽然学过,但还没有完全掌握,是薄弱地段。第三种结果说明对此类试题涉及的知识没有学过,或虽然学过但在实践中未曾涉及,因此并不掌握,是知识的盲区。第二步,带着问题认真看书。可以采取跳跃的办法阅读,但对每章开篇的要领部分要深入领会,对薄弱地段及知识盲区要反复钻研,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得。在整个复习迎考过程中,这是集中精力看书最长的一段时间,绝不可浅尝辄止,眼熟而过,要以理解为宗旨,务必吃深吃透。第三步,在新的基础上再一次做题。答题后会出现第一种和第二种结果,第三种结果将不会出现,即此时已经消灭了知识盲区。第四步,带着再次答题存在的问题再次回头看书。第五步,再次看书后第三次做题。

  二、生疏领域,重点突破。在进行第五步即第三次答题后仍会出现第二种结果,即看过似会非会,但答过不对、或不全对的试题。虽然数量不多,但这是本人的生疏领域、最后的堡垒,应当重点突破。办法是经过两次以上的反复看书和做题,直到出现第一种结果为止。考试的重点在刑法学和民法学,是复习的重点,但商事法学中的海商法、票据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学更是笔者复习的重点,因为我在这些领域内存有大量的知识盲区和较多的薄弱地段,非重点突破不可。

  三、考前冲刺,不可放松。年龄大的人记忆曲线的半径短,即记得快,忘得也快。对新接触或在实践中很少涉及的和未曾运用的知识尤为如此。所以,考前冲刺,不可放松。我把考前20天作为考前冲刺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要把涉及刑法学、民法学和生疏领域的知识和试题有选择性地强化演练。

  四、临场自信,先易后难。临场的心态和方法也很重要。考试是考自己,自信心非常重要。每次进考场我都是一枝笔两张纸绝不带书,没有“偷油”的想法。所以坐下来心宁气定,答起来从容不迫。几乎每场考试都是提前交卷,从不对别人有任何干扰。不管分数高低,它是自己的真实成绩,通过考试能够了解自己的薄弱之处,对今后有针对性地补充知识大有益处。答题时一定要按先易后难的顺序进行,以保证在足够的时间内将掌握的知识发挥在考场上。

  以上是笔者参加律考的点滴体会。总之,要从个人的情况和条件出发,因人而异,但年龄无障碍,钻研能过关。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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