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司考之巅的捷径
2003-04-15 13:40: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白 硕
  民法部分分值分布和命题规律

  1.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民法部分分值分布。按题型来分析,单选22分,多选43分,不定项选择13分,案例分析28分,共计106分。从考察的部门法来分析,民法通则38分,合同法68分,担保法13分,婚姻法5分,继承法4分,著作权法3分,商标法2分,专利法1分。由此可见,民法部分是司法考试中的“重头戏”之一,其中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各自占据着民法的“半壁江山”。

  2.民法部分考查的知识点集中在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查上,所以“理解”至关重要,因此在复习民法学基本理论上,融会贯通是关键。对比历年考试试题所体现的知识点进行分析,以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监护职责、宣告失踪、死亡的法律后果、合伙人资格的认定与合伙人债务承担、法人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共有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合同法包括:合同法适用范围、要约、承诺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效力、代位权、撤销权、“三大抗辩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和违约责任,在分论中一定要重点掌握买卖合同。担保法包括:保证人范围、保证效力、保证责任;抵押财产范围、抵押生效要件、抵押物的出卖和出租、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权;质押集中在动产质押的生效要件、质权的善意取得、权利质押的生效要件;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及效力。继承法主要是继承人和遗产的认定,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嘱与遗赠。

  3.民法部分的命题规律。第一是突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地位,强调基础理论的把握与运用。第二是具体到单行法,分值分布稳中有变,力争统筹兼顾。“稳”是指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在民法中分值比例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变”是指命题中积极反映法律变动之处,以求考出新意。1998年担保法出台后,考出一道高达13分的案例分析题。2002年考查了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主合同内容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合同法司法解释对撤销权的规定。第三是题型日臻标准。客观选择题中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的格局明朗化,直接考查法条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更多客观题以案例形式出现,考察考生运用和理解民事法律制度的能力,突出了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考察。第四,考查范围在扩大,更强调“重点就是重点”的思路。民法部分涉及民事诉讼法的“边缘交叉”知识点受到命题者的关注。司法考试必然反映法律职业的要求,不仅精通实体法,同时能熟练应用程序法。另外,如无权处分、善意取得、物权优于债权、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等重点被多次考查。

  民法部分复习要领

  1.全面掌握民法的体系结构,做到系统化、完整化。其实,民事法律理论经过历史的积累,形成了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把握民事法律理论系统性的“提纲挈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通过“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主线,可以把民事法律制度体系化,在考生头脑中形象化。然后对每一个典型民事法律关系再细化,形成知识束,能够把所有民事法律制度都“提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做到“疏而不漏”。用“民事法律关系”这一主线复习,也有利于提高应试能力。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组合,用这一复习方法,可以有利于分清各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确定权利义务,正确作答,避免错答、漏答现象的发生。

  2.灵活运用考试复习技巧,做到“事半功倍”。首先是基础理论提高阶段,系统复习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辅以一定数量的套题及模考分析,使学员透彻、系统地掌握理论性强的重点学科。其次是全面复习的强化阶段,其更侧重于重点法条的分析与理解。第三是对重点法条进行融会贯通的复习和典型案例解析,提高做题技巧。第四是模考冲刺阶段,用全真模考来测试自己的得分能力,对知识体系进行全面的检测。第五是考点、重点、难点的最后突破阶段,精选重中之重,结合客观命题出处及命题动态,完成最后的查漏补缺。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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