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2003-08-17 15:37:18 | 来源:来源:新华社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条例还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均不予注册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如有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按照条例,符合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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