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会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2003-09-23 15:26:25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林世钰
  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在京开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五年来,各级工会先后推动和参与制定有关维护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共1264件,依法建会、依法维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材料,五年来全国总工会直接参与了《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草案)》、《集体合同法(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等30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制定。各地方工会积极推动各地人大制定或者修改本地实施新《工会法》办法,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地方实施《工会法》办法的修改或者制定工作。全国总工会还参与制定了《劳动法》等配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建会、依法维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此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也深入发展。截至2002年9月底,全国已经建立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3万个,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49.9万人,其中1.2万人被聘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或者协查员,基本形成上下结合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目前,全国已经有2411个基层以上工会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7600人,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表示,工会要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完善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决不允许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