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法官标兵江华椿——
不让生命留下空白
2004-04-20 09:55:15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江宝章
  一个如花的生命不幸凋谢了。1月30日,曾荣获“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福建省清流县法院青年法官江华椿,在与白血病魔苦苦搏斗8年多之后,走完了仅仅32个春秋的生命旅程,告别了他心爱的审判台———

  “青年法官江华椿,身患绝症仍争先,人民利益高一切,一丝不苟勇献身。”这首并不华丽的小诗,是江华椿朴实人生的真实写照。

  “秉公执法是法官最起码的义务和良心”

  1993年1月,江华椿毕业分配到灵地人民法庭工作。

  灵地法庭地处福建清流县边远山区,被法官们戏称为清流县的“西伯利亚”。

  深山僻壤,交通闭塞。山民们宗族意识浓厚,法律意识相对淡薄。1994年5月,李家村一男孩拾到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交给父母,失主闻讯后前往索要未果,诉至法庭并申请诉讼保全。江华椿与庭里3位干警一起到被告家送达裁定书并收缴了金项链等财物。被告自恃家里兄弟众多,纠集200多名不明真相的亲属和村民将4名干警团团围住,手持棍棒威逼:“想活命的把东西留下!”

  面对被利用而愤怒的群众,江华椿挺身而出,耐心地、和风细雨般地给他们讲解法律及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并用身子紧紧护着装有扣押物品的公文包。被告恼羞成怒,对江华椿大打出手。但他坚守职责,一直坚持到当地派出所的同志赶到,共同制止了这场暴力抗法事件。

  1995年8月3日,江华椿等6名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依法执行。吴某用柴刀、木棍向信用社的同志打来,江华椿上前阻拦,被吴某父亲用棍子击中膝盖,江华椿强忍剧痛与干警一起平息了这场阻挠执行公务的事件,并依法对吴某实行了当场训诫和具结悔过的民事制裁。

  面对执法过程中的阻力甚至人身威胁,江华椿从不退缩:“秉公执法是法官最起码的义务和良心。”

  “我不想人生最后的档案里是一纸空白”

  1995年10月,常感疲惫的江华椿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拿到确诊报告的那一天,江华椿没有告诉任何人,独自躲在被窝里哭了很久。第二天一早他又跟同事们一起去办案了。

  为了让江华椿更好地休息和方便治疗,1996年清流县法院将江华椿调回县法院,不再安排具体工作。但江华椿却闲不住!只要病情稍微稳定,他就主动要求工作。从1995年10月至2004年1月,江华椿先后8次住进医院,时间达524天。而在饱受病痛折磨的同时,他仍然勤奋工作。

  江华椿生前经办的最后一起案件是在2003年,当时,江华椿手、脚神经受损,肌肉萎缩,两个小时就得吃一次止痛药,但他仍坚守岗位,把市人大挂牌督办的一件再审案件成功办结。该案的当事人谈起这件事至今仍然心情难以平静:没有江华椿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这个案件可能至今不能协调解决,双方的怨恨可能越结越深。

  面对疾病,江华椿想得更多的是国家培养我多年,只要能坚持一天,就尽量多工作一天。他说,“我的生命也许没有几天了,但我不想人生最后的档案里是一纸空白。”

  患病后,江华椿又毅然报名参加了厦门大学法律本科自学考试。三明市第一医院的医生护士们谈起江华椿的刻苦精神至今仍感动不已:每次查房时,总是见到江华椿在看书。他的床头和床头柜上,都堆满了自学考试的书籍。常常是左手打点滴,右手还在翻书。到后来手脚神经受损转动困难,就侧着身体看书。通过6年的艰苦努力,在逝世前他已通过了16门课程的测试。

  “助人济困是为人本分”

  江华椿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艰难困苦培育了他扶贫济困、乐于助人的品质。

  1995年7月,江华椿的邻居黄月菊患肠炎,必须进行手术治疗,因怕钱不够,不敢去医院。江华椿得知后,立即将身上仅有的50多元钱掏给黄月菊,叫她赶紧先去住院治疗。后来,江华椿又陆续为她筹款150元,直到病愈。

  1997年8月,在团县委倡议的“希望工程”资助贫困学生“一对一”结对子活动中,江华椿主动与家庭经济困难的东华乡桥下村小学二年级学生小刘“结对”,对她进行资助,经常关心她的学习和生活。得知江华椿不幸去世,小刘一家悲痛不已,小刘母亲含着眼泪说:“这么年轻,心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走得这么快!”

  2003年11月,江华椿在三明市第一医院住院时,同病房一位小病友的父亲陈某几年前遭遇车祸,因种种原因没有得到赔偿,江华椿无意中获悉后,热心地为其解释法律的有关条款及解决的途径,使其很快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

  ……

  这样的好事究竟做了多少,连江华椿自己也记不清楚了。他说:“助人济困是为人本分,我是农家子弟,艰难困苦的环境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到这句话的含义。我做这些小事是应该的,不算什么!”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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