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合议庭模式”做活调研文章
2004-04-22 11:23: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杜开林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来注重调研工作的开展,但如何便调研工作的展开有成效,做到调研、审判两不误、调研与审判相辅相成良性循环,这一直是困绕南通中院党组一班人的难题。南通中院党组经过探索,从2001年起至今,一直坚持实施将调研工作建在合议庭上的措施。在近几年中,南通中院的调研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去年继在全省法院一举囊括了四块有关调研工作的奖牌,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南通中院党组经过充分的调研认识到,合议庭是法院审判工作中最重要的审判组织,随着近年的审判长选任制的推行,合议庭已经由过去随机组成的模式过渡到固定组合的模式,因此合议庭在审理大量案件时,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是从事调研工作天然的实践土壤,必须充分用好这一天然的资源。南通中院通过目标考核、晋职晋级、优先提拔、优先深造、实施稿酬奖励等措施,调动合议庭的积极性,综合年终考核,对不能完成调研指标的合议庭实行一票否决制,必要时将该合议庭予以解散。从而实现了过去工作人员不想为、不愿为到我必须为、我愿为的转变,各个合议庭围绕审判中所碰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新颖独特的案件都及时动笔,一大批与审判实践紧密联系的理论文章、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调研成果被《民商法学》、《法学》、《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政治与法律》、《行政法学研究》、《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录用,有的被成功转化。

  南通中院不但注重发挥业务庭的合议庭功能的作用,而且在研究室的构建上创新思维,进行独特的设置。过去传统的研究室设置理念带来以下弊病:闭门造车,研究出来的成果往往脱离审判实践;研究室作为审判人才的培养基地,但因脱离审判实际,所培养的人才无法很快转换为审判中的生产力。因此新型的研究室组合理念就必须从调研与审判相结合的角度出发进行构建,在研究室设置合议庭就应运而生。南通中院在研究室建立一个合议庭,该合议庭不但承担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研成果的研发,而且还进行案件审理工作,每年审理一些疑难、新颖的案件,通过审理进行研究,不但可以形成适销对路的研究成果,而且所输送的人才能立即成为审判业务骨干,真正担负起审判人才培养基地的功能。从2001年起,南通中院研究室共输出4名审判长、1名副庭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南通中院在坚持自身好的做法同时,还要求辖区的基层法院按此理念进行研究室构建,目前如东县人民法院已经按要求在研究室组建了由1名硕士研究生、2名科班本科生组成合议庭进行运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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