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老板为台湾色网组织淫秽表演刑5年
2004-09-23 11:28:12
     中国法院网讯 (谢益)  9月22日,为台湾色网组织淫秽表演的大陆女老板隽美玉,被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以犯组织淫秽表演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作为犯罪工具的三台计算机及相关附件被依法予以没收。

  隽美玉几年前从吉林省来到秦皇岛谋生,2004年3月她在上网时,从网友处得知台湾有一家叫“腊五一零四”的网站,可以通过连接这个网站进行色情淫秽表演赚钱。此后,隽美玉便多次登陆这家网站并与对方建立了联系,对方为她注册了一个名为“秦皇岛李”的网络分站,许诺每月将根据分站获得的点数往她在中国银行的账户上拨款作为报酬。随后,隽美玉从一家网吧租来3台电脑,买回摄像头、耳麦等必要的工具,以“上网聊天能挣大钱”为诱饵从原籍先后骗来5位女孩作为这个黄色网络分站的女主播,开始了网上出卖色相的生意。在一个女孩子5月份返回原籍后,隽美玉于7月初又从吉林骗来一19岁女孩从事网上色情表演。她们经常在晚上8点以后上线,与台湾客人通过聊天室进行色情聊天。当对方要求看“秀”时,几位女孩便会在摄像头前进行淫秽表演,做“秀”的程度按客人每次给付的点数不同而不同。台湾网站按照每万点1500元的价格,先后3次支付了隽美玉8000元人民币,隽美玉按照每万点90元的价格支付女孩们报酬。自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15日的四个月时间里间,隽美玉先后组织贾某、尚某、梁某、金某及刘某等人多次进行网上色情表演。在这些从事网络色情服务的女孩中,年龄最大的21岁,年龄最小的还不到15岁。

  海港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隽美玉为了谋取利益,安排、组织、管理多人经常性地进行淫秽表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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