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技术害惨稻农 法院挽回损失36万
2004-11-03 16:31:41
     中国法院网讯 (石德超 何开泉)  11月2日的上午,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锣鼓喧天,一队农民领着腰鼓队载歌载舞为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不惧坎坷流汗流血彰显执法为民,千方百计尽职尽责挽回巨额损失”。600多农户衷心感谢法院为他们讨回36万余元的损失。

  2003年2月,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合江县凤鸣镇的肖平、凉水村三社、四社、新胜村三社、四社、梁都村四社共600多农户分别签订了《水稻制种产销合同书》。合同约定由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制种技术方案,并派人现场指导,农户负责技术方案的实施。合同签订后,在2003年8月收获时,出现制种水稻父、母本花期不遇的现象,减产5万多公斤,农民损失36万余元。

  为索赔,肖平和五个社长带领上百农民四处奔走讨要说法,以致田园荒芜,农业生产几乎瘫痪,但均无功而返。2003年12月27日,600余名农户依法维权,一纸诉状将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合江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一边深入现场勘验,做农民思想工作,一边组织专家论证,弄清减产原因。经审理查明,导致制种失败的原因是公司提供的制种技术方案错误而出现制种水稻的父、母本花期不遇,导致减产。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农民制种损失362216.5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泸州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五个社及肖平等600余农户申请强制执行。合江法院受案后,组织专门执行力量,深入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已因涉它案被其他法院执行多次,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面对600多农民请求的眼神,执行法官未敢半点懈怠,经艰苦努力,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在成都锦江区有一幢大厦的楼层的50年租赁使用权。执行人员即与巴州区法院、成都锦江区法院联合依法对其所享有的8年租赁使用权委托四川联拍拍卖公司予以拍卖,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合江法院遂果断决定公开变卖,获价款480000元。600余名农民的36万余元执行款终于一分不少地送到了农户手中。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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