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
2005-01-19 09:07: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召国
  宋鱼水在审判工作中给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小额案件常常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是掏不起诉讼费的贫苦群众还是腰缠百万的富翁,都本着善良和正义来适用法律;第三,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

  宋鱼水办理的第一个案子是这样的:原告是个起早贪黑给饭馆送菜的民工。宋鱼水见到他的时候是个寒冬的早晨,那民工穿得非常单薄,破旧的衣服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尽管屋里有暖气,但他还是微微发抖。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宋鱼水,看他这个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另外,民工告诉宋鱼水,他给一家饭馆送了一年的菜,一直没给钱,临近年根,他冒着严寒一趟趟去要,求了服务员,求老板,饭馆的人烦了,连推带搡把他赶了出来。

  对弱者的同情警醒宋鱼水更加慎重,因为同情不能替代法律的公正。后来,宋鱼水又了解到这家饭馆因为经营不善,已经多次倒手,买了民工蔬菜的老板早就没了踪影。现在饭馆的老板对宋鱼水说:“法官,自从我租了这个店面,就没少遇到这种事,好多人天天追着我要面钱、米钱。我冤不冤?”宋鱼水告诉他:“你冤,那个民工更冤,这账虽不是你欠的,但你承租了这个店,你就应该先还上!”那个老板一听就急了:“前一拨人欠的钱算到我头上,这太不公平了吧?”宋鱼水义正词严地回答:“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向过去的承租人追偿,但你现在必须先把钱还上。”案件顺利结案后,那个民工痛哭流涕地告诉宋鱼水:“我那重病在床的妻子和上学的孩子都在等着这点钱呢!”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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