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农民为逃债残杀七旬老妪并跨省抛尸
2005-03-14 16:10:01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苏素芬 刘红梅)  3月14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为欠债不还而残杀七旬老妪并跨省抛尸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建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

  2004年7月27日14时许,34岁的新罗区农民张建忠应71岁的被害人吴秋菊的要求,驾驶一辆租来的黑色羚羊小轿车,载吴秋菊去向他人讨要欠款。被告人张建忠从2003年7月以来共向吴秋菊借款5.2万元未还,因不想还款,他在驾车中产生杀害吴秋菊的念头。张建忠将吴秋菊载至新罗区龙门至红坊的某路边时,双手掐住吴秋菊的脖子,致其昏迷后,将其身体移至轿车后排座。后张建忠发现吴秋菊苏醒,即停车再次掐其脖子,致吴秋菊不能动弹后又下车在路边捡一块石头朝她头部连砸十几下,直至吴秋菊死亡。后被告人载着尸体到江西省于都县,并于次日晚7、8时许,伙同崔育林(另案处理)将被害人的尸体藏匿于江西省会昌县一路边的涵洞里。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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