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如厕遭奚落 杀人抛尸获死刑
2005-02-25 14:43:24
     中国法院网讯 (陈立烽 苏素芬 崔元平)  2月25日,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福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9岁儿童并抛尸于厕所的被告人马承森进行二审宣判,并在宣判后,对罪犯马承森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岁的福建长汀县人马承森,因多次偷看被害人饶某某(男,9岁)的姐姐上厕所,被饶某某知道并不分场合奚落后,心怀不满,产生将饶某某杀死的念头,并准备了作案工具。2003年12月13日,马承森将饶某某骗入其父租放货物的房间内,趁饶某某不备,戴着手套使用捂嘴、鼻等手段致饶某某窒息死亡,然后将其尸体藏匿。2003年12月17日傍晚,马承森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内并将其扔到某公厕的粪池内,并用棍子将尸体压沉在粪池底部。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及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承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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