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春雷除恶魔 四名罪犯今伏法
——江苏徐州处决4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2005-03-25 13:19: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春华 陆红
  3月25日上午,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强奸犯高新军,故意杀人犯杜启中、陈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孙伟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强奸民女未得逞 纵火烧死母子俩

  2004年5月2日夜11时许,徐州睢宁县农民高新军骑摩托车到本村妇女黄某家中,和黄某闲聊赌博输钱至次日凌晨1时许,后产生强奸黄女的念头。因黄某反抗,高新军用手猛扼黄某的颈部至其昏迷。以为黄某已死亡,高新军惟恐罪行败露,遂将棉被盖在黄某身上,并掏出随身携带的火柴将黄某身上的棉被及正在熟睡中的黄某2岁儿子身上的棉被点燃,后逃离现场。被害人黄某被烧伤后苏醒,见其子已被当场烧死,便挣扎着爬出屋门呼救。村民赶来将室内火焰扑灭,并将黄某送往医院,后黄某经救治无效死亡。

          剥夺女友恋爱自由 爱到疯狂夺人命

  2004年6月,徐州新沂市农民杜启中与恋爱女友肖某某发生矛盾,在打骂、相劝无望,面临分手的情况之下,产生杀人恶念。6月15日凌晨1时许,杜启中爬墙潜入肖某某家中,当肖某某母亲刘某听到动静出门查看时,杜启中用砖头猛砸其头部,将其击倒。当肖某某听到其母呼救赶到门外时,杜启中又从背后用胳膊猛扼肖某某脖颈,在多名邻居前来劝阻时,杜启中仍不罢休,勒住被害人脖子长时达十余分钟不放,致其瘫倒后,杜启中才翻墙而逃。被害人肖某某当场死亡。经鉴定,肖某某系被扼住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其母亲刘某也构成轻微伤。

           丧尽天良杀义母 罄竹难书奸义妹

  1997年,贵州省织金县农民陈平经人介绍,被徐州铜山县村民陈某某、杨某某夫妻收为义子,后因家庭琐事与陈家夫妇(主要是杨某某)关系不和,于2003年12月1日被赶出家门。陈平对此怀恨在心,产生报复杀人的歹念。

  2003年12月5日傍晚6时许,陈平窜回家中,说要住一夜再走,杨某某不同意,二人发生争执,陈平遂将杨某某推倒在锅棚,用布带缠住其脖子,又将毛巾塞进其嘴里,并用板斧对杨某某的头连砸三下。杨某某的女儿在屋里听见动静呼喊,陈平又窜进屋内,用布带缠住其脖子至其不动,并将其奸淫后潜逃。被害人杨某某因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大失血死亡,其女儿也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因琐事逞强斗狠 持利刃刺杀他人

  2002年11月16日晚8时许,徐州铜山县农民孙伟因琐事用水果刀捅刺该村男青年孙某某腹部、额部等处数刀后,即外出至山东青岛市等地打工。2003年11月下旬,孙伟返回徐州市,并在该市火车站结识了安徽省砀山籍少年王某某,与其共同居住在徐州市一临时住处。2003年11月27日晚11时许,二人在住室内因琐事发生争执、厮打,孙伟持弹簧刀朝王某某的颈、胸、腹部等处猛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孙伟杀人作案后外逃,于2003年12月1日在青岛市被抓获归案。

  江苏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严肃国法,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上述四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四人上诉后,被省高级法院驳回。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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