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公司股东为欠款砸烂债务人车间
2005-04-07 17:04:22
     中国法院网讯 (侯昌忠)  因厂房、设备租金被拖欠,巨能公司的股东杨松带人将天缆公司的车间砸烂。4月6日上午,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判处杨松等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三至五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天缆公司经济损失合计23万余元。

  因天缆公司拖欠巨能公司厂房、设备租金,且经交涉仍未支付,巨能公司股东杨松遂产生报复泄愤的念头。2004年6月25日晚,杨松电话通知杨寸均、喻勋奎、何佳鸿等人帮忙。6月2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杨松、喻勋奎、何佳鸿聚集五十余人,由被告人何佳鸿带人值守天缆公司门口,被告人杨松则带领被告人杨寸均、喻勋奎等四十余人不顾门卫叶建忠阻拦,强行进入天缆公司正在生产的车间,就地用厂里的砖头、钢管、铁棒等物,将变压器、仪表、设备、玻璃窗等砸烂,断电后离去。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天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翠屏区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