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中院坚持“四个结合”
2005-09-02 11:30:12
     中国法院网讯 (李瑜)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使“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求全市法院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服判息诉工作,与集中解决涉诉信访相结合;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与建立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改工作。

  该院以四结合为手段,力图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广大法官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公正得到切实维护;法院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唐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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