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修改一批治安法规 暴露他人隐私将被处罚
2005-09-14 13:55:06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秦力文
  记者日前获悉,为了配合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将对《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重庆市查禁卖淫嫖娼条例》、《重庆市禁毒条例》和《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据重庆有关部门介绍,重庆新制定的法规也将赋予警察对一些轻罪进行处罚的权力。根据拟议中的重庆查禁卖淫嫖娼条例,警察发现公共场合中有拉客嫖娼的行为时,警察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最高可被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重庆某些过去难于处理的案件,此次也在法规中进行了规定。如重庆称之为“出人言语”,意即在背地说人坏话或者暴露他人隐私等,此次正修改的重庆市地方性法规中将被列入处罚范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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