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拐骗痴呆女 千元出卖为人妻
2005-10-12 17:11:24
     中国法院网讯 (廖永南)  10月12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悦清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

  家住永丰县藤田镇的王悦清以乞讨为生。2003年4月22日,他在吉水车站乞讨时,发现了痴呆妇女李某,便以给李某饭吃为借口,将其拐骗至吉水县白沙圩镇。

  当晚,王悦清遇见了当地人刘某(已判刑),两人即商量合伙将李某卖掉以赚钱,并将李某锁在刘某家中。同月25日,王、刘二人以1100元的价格,并由王悦清护送,将李某卖给了暂住于白沙镇银田村委会石街村的张某(已判刑)为妻,造成了李某被强奸的后果。王、刘分别从中分得赃款700元、400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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