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员伪造处罚决定从中渔利
2005-11-03 15:27:09
     中国法院网讯 (张留兵)  从沈某那拿来作废了的扣车处罚书,杨某到处为别人逃避罚款,自己则从中收取一定的好处费。11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拘役五个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车辆要定期检验,如果逾期没有送检就要缴纳一定的罚款。当杨某从在汽车修理厂工作的沈某那里看到一叠空白却又盖有公章的当场处罚决定书时,作为车辆送检员的他,不由脑子一亮——这些虽然是已经作废的当场处罚决定书,却完全可以作为逾期送检车辆的逃避罚款的挡箭牌。杨某还从沈某口中得知,这是沈某从交警支队搬迁时作废的办公桌里拿回来当草稿纸用的。

  杨某和拥有这些当场处罚决定书的沈某商量后,要了几张回去。2004年12月17日,杨某拿着自己伪造的扣车处罚书,去帮一辆预期验车的汽车验车。由于法律规定扣押机动车辆逾期没有送检的不能当场处罚,而负责验车的苏州狮山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又从未见过交巡警部门开具的扣车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一时难以辨别真伪,但上面的公章却是货真价实的,就信以为真,免去了该车的千元罚款。

  第一次成功后,杨某变本加厉,开始频繁的为别人逃避罚款,自己则从中收取一定的好处费。为了能更多的得到当场处罚决定书,杨某把沈某也拉下了水,一同参与作案。

  然而,频繁出现的扣车处罚书很快就引起了机动车检测公司的怀疑。经核实后,杨某和沈某的伎俩被拆穿,两人被依法逮捕。

  截至归案时,沈某共参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3份、杨某参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8份,考虑到两人的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法院给予沈某拘役五个月、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的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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