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提走2万元图书拒绝付款
2006-03-22 15:23:43
     中国法院网讯 (潘巳申 吴艳燕)  醉酒后的王群从书店提着价值近两万元的精装书,不付钱就大模大样地走出书店,结果被人赃俱获。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被告人王群有期徒刑二年。

  2005年10月4日晚上9时许,带着几分醉意的王群闲逛至南京东路上某书店。在书店三楼,他“相中”一套价值人民币1.98万元的《补遗雷公炮制便览》,并向店员提出购买要求。见王群有意购买,店员便搬出整箱图书并进行捆扎。不料,得书后的王群提着书一路从三楼下至一楼,趁店员视线转移之即绕过收费口后径直出了书店大门。书店员工发现情况后立即出门追赶,将逃逸途中的王群抓获。

  法院一审判处王群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王群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物价部门对所窃书籍估价过高,要求从轻处罚。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王群的意见缺乏依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