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法院强制执行为三峡蓄水工程清障
2006-05-19 13:47:28
  • 院长莫文方和法官们在施工现场排除障碍
  • 李元学法官让申请方老总签字。
     中国法院网讯 (李富文)  5月19日上午,三峡库区蓄水工程在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有效地排除了苎溪河滚水坝工程建设中的障碍,使整个工程建设全面恢复正常施工。

  该院在审理原告重庆江大苏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江大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川东钻探公司、万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贺明全、郑顺祥建设工程侵权纠纷一案中,江海公司向万州区法院提出排除障碍的先予执行申请,要求立即排除对苎溪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侵权、排除进场道路的车辆和工地上的临时工棚,侵权人员退出施工现场,以恢复正常建设生产秩序。被申请人以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退出施工现场,使申请方无法进行施工,该院立即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院长莫文方带着全院干警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工地交接,申请方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大吊车、推土机、运输车辆机器轰鸣,整个工地恢复了正常施工。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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