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例“诉前证据保全”案成功执行
打击侵权求力证 假冒板材遭查封
2007-06-15 16:06:04
     中国法院网讯 (罗庆)  日前,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诉前证据保全案,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悉,这是全省首例诉前证据保全案。

  江西雪岭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雪岭”牌装饰板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享有盛誉,其享有“雪岭”、“新雪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装饰板材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因此遭到许多假冒侵权,并且屡禁不止。2007年6月10日,该公司在宜春建材大市场上又发现有二处装饰材料店有假冒“新雪岭”牌板材出卖,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中,为取得有力证据,以免证据的流失,遂向宜春中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鉴于该案情况紧急,假冒板材一旦卖出,不仅证据消失或者难以取得,而且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宜春中院在全省没有诉前证据保全先例的情况下,对该申请依法认真审查,确认有侵权的事实下,积极、慎重地适用诉前证据保全措施,查封了近二万元的侵权产品,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地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

  经传唤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当事人,均供认假冒“新雪岭”板材是从湖南株洲一家个体生产商处进的,是有意“傍名牌,搭便车”进行仿冒侵权。现权利人江西雪岭林业有限公司正着手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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