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著文章 清风正气写风流
——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程振华
2009-01-19 15:3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冯云虎 杨波
  程振华,1995年选调法院工作,他先后在基层法庭、行政审判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现任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十余年来,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牢记公正与效率;忠诚审判事业,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三个至上”,廉洁高效荡清风,滴滴春雨润民心,用自己辛勤和汗水,谱写了一曲廉政治警高效为民的颂歌,博得了人民群众满意和好评,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南阳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同时被县人大常委会命名为内乡县十大杰出执法人员,200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适时教育,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严格审判行为,教育干警自觉执行法律、法规,使整个审判活动处于规范有序的良好状态,保障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注重审判案件,没有纪检、监察工作跟进,很难达到上述目的。可以说,离开纪检、监察工作,无论我们的审判与执行工作付出多么大的努力,作出多么大的成绩,充其量只能是就案办案,而无法保障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司法公正、公开、公平只能是一句空话,甚至导致司法审判权脱离党的领导而失控。因此,必须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把其放在首要位置,努力通过适时教育,强化其职能作用,才能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正是基于此,程振华同志积极配合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他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防腐剂”,是“软科学”,是“生产力”,是“指路灯”,能够对审判工作和法治建设产生推动作用。能否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干警能否公正执法,能否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是要看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到位。他多次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干警对照自己,纠正错误,不断前进。

  在工作实践中,程振华同志善于归纳总结。他就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的《新时期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之我见》、《审判与纪检、监察工作》等十余篇文章,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十三家新闻单位刊发和转载,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

  二、狠抓制度落实,规范干警行为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自己硬起来”。这是程振华同志鞭策自己的一句格言。为了事业,他把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做为情系人民的阶梯,始终牢记宗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努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注重调查研究,着力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难点和疑难问题。他针对法院干警人数多,分布广,情况复杂的实际,在察纳群言,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前提下,协助党组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通过广开思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制定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干警行为八准》等规章7项146条。制度建全后,他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并结合学习“三个代表”、“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民主评议,推行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廉政档案;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地方查问题。

  三、实施“阳光工程”,坚持纪检监察政务公开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程振华同志着力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能公开的必公开”原则,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一是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二是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就个案问题的查处程序;三是公开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结果。让举报人或投诉人以及社会各界评头论足;四是设立橱窗,公开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涉及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当事人向法院纪检反馈问题最集中的地方。程振华同志着手调查执行难的症结,查找了内部、外部原因,首先从内部堵绝执行难。他推举了限期执行、换人执行、跟踪督导等措施,使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乍岖乡残疾人张某到法院纪检部门反映其财产分割官司没执行,影响其生活,他运用纪检手段,立即责成执行机构在十天内执结。2007年6月,农民王某反映其承包的土地被他人侵占,法庭久拖未结,他调查后协助法庭在短时间审结该案。3年来,程振华同志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督办案件21件,使3起上访苗头案得到平息。

  四、严于律己,清风两袖无怨悔

  “一腔热血润反腐,两袖清风为倡廉”,这是领导和干警以及社会各界对程振华同志的评价。纪检监察工作枯燥,而且得罪人,但他始终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一位纪检干警的神圣,对于不正之风,总是横眉冷对。拒腐蚀、永不沾、时刻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凛然正气。

  2005年春节前,为教育干警过个廉政年,法院纪检、监察室公布春节间非公务一律不准用车。某庭干警违反该规定,他不讲情面,给予通报批评。

  2006年国庆节前,他正查处群众反映的一违纪线索,一名同学闻讯,劝他网开一面,别把人都得罪了,他笑笑算回答。经缜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他如实地报院党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007年,全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活动初,就有人对他说“这次活动来势凶猛,你站在这个位置,最好‘睁只眼闭只眼……’”,但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高度责任感并没使程振华同志退却。活动期间,他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查处反映的问题8件,涉及到9名干警均受到诫勉谈话或行政记过等处分。

  对于权力的压力,程振华同志毫不屈从;对于亲情关系,他也是泰然处之。今年元旦节后,他查处一案件中涉及到他的亲属,这家亲属与其家有世代交情, 其他亲戚也来为他的这家亲属说情。程振华同志一一晓明大义,指明出路,对亲属毫不留情,打消了他的侥幸心理,依法办理了此案。

  五、坚持公正司法,坚守行政审判,化解官民矛盾,推动和谐社会构建

  根据工作需要,程振华同志主持行政庭工作,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多年来,该同志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按照“依法受理,大胆审理,慎重处理”的原则,他亲自任审判长开庭审理行政诉讼100余案,无发还、无改判、无群众上访、信访,不仅依法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非诉案件执行中,该同志按照“依法、规范、服务、和谐”的执行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打击行政违法行为,仅2007年以来,就立案执行500余件,无一因执行不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该同志在案件处理中:一是坚持以司法文书改革为突破,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他撰写的行政判决书二份被南阳中院评为一等奖一份被省法院评为一等奖;二是坚持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践中,他探索和总结的行政诉讼沟通与有限调解的适用,有效地化解了官民矛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有益贡献;他撰写的关于《行政诉讼可以适用有限调解的思考》在《检察与审判》等多篇文章报刊或网上发表,有效地指导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打造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他多次到先工商局、司法局、交通局、信访局等行政机关培训授课,尤其是该同志和县委组织部结合,对内乡八百余名村支书、村主任及部分干部进行了依法构建和谐新农村讲授培训,为和谐农村建设和优化司法环境作出了努力。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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