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60年 司法为民铸辉煌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发展变化纪实
2009-10-14 14:5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孟益松 曾杰
  2009年是新中国60华诞,也是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60年的脚步,伴随着春夏秋冬,历经着酸辣苦甜,负重但又坚毅地向前。60年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历经风雨,以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无限忠诚的政治和法律品格,始终站在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沿。从几间瓦房刻蜡字油印办公、骑自行车办案发展到信息化多媒体办公,把法律服务送入田间地头,从一个不起眼的基层法院成长为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60年来,天平载正义,忠诚铸辉煌!

             从无到有展新颜

  苍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3月1日,1951年至1952年审级领属隶属广元分院,1953年隶属南充分院(1954年改为南充地区中级法院),1985年划入广元市,隶属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954年苍溪县第一次开展普选,选举产生了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实行任命。1966年法院机关被群众组织夺权,审判制度被彻底废止,“群众专政”代替了人民民主专政,1972年人民法院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该院的各项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期,辖管9个人民法庭。为了审判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增设江南、亭子两个法庭;设有14个部门,行使国家司法权,依法独立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生效裁判和其他各项工作。

  该院成立之初,办公仅限几间破旧瓦房,住宿在破烂公房或庙宇、祠堂等处。办公设施只有油印打字机,仅有几部自行车。1988年第一次在该县陵江镇人民中路186号新建办公楼、职工住宿楼,1998年再次征地六亩修起综合办公大楼,九个法庭也先后告别烂房、破庙,全部修建新的住房及办公楼, 2004年全面完成“两庭”建设并荣获全省两庭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至2009年进行了三年装备规范化、法庭标准化建设,现已配备警车20多辆,设有法医技术室,建立起现代化多功能的打字室、档案室,全面开通覆盖全院的诉讼信息局域网,配置了较完善的电子监控、信息网络等现代化审判设施,隔离审判和办公区,率先走出了一条贫困山区法院办公现代化的新路。

            审判工作大发展

  自建院以来,该院结合中心工作,着力履行审判职能,为社会的发展、进步、稳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矛盾纠纷明显增多且大量进入诉讼渠道,该院迎难而上,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审判,除恶惩凶保稳定。解放初期,该院运用审判职能依法判处了各类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死刑507名,无期或有期徒刑881名, 1963年至1966年共审判现行反革命分子案件1153件,其中判处902人件,占判处总数78%,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1972年10月,该院恢复行使审判权后,积极开展审判业务,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组织建设,增强了领导,充实了审判人员,逐步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审判工作向法制化道路迈进。同时本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排除阻力,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复查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各个时期判处的刑事案件重点是政治案件4218件次,依法改判纠正了冤假错案1004件。

  从1983年9月开始至1985年3月底,根据中央提出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从重从快,坚决打击,一网打尽”的方针,该院依法判处决了352件380人。在1987年至1990年的后续“严打”斗争中,判处520件706人,沉重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

  近年来,该院转变刑事审判观念,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在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的指导下审判刑事案件,积极探索出青少年维权经验,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于2008年被省法院授予“四川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为社会稳定提供了牢固的司法环境。

  民事审判,衡平正义助和谐。 1966年前,该院贯彻“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861件。并在1953年积极推行公开审判,人民陪审,携卷下乡,巡回审判制度,试建了巡回法庭,推行了人民调解制度。

  改革开放后,该院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民事、经济审判的政策法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1980年至1990年共计判处各类民事案件3661件、经济案1589件。2002年至今,审结民商事案件14058件,行政案件1638件,执行案件8886件。如今,民事审判乘构建大调解格局的东风,已全面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0%,涉诉信访率比上年下降22%,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维权益。苍溪县人民法院1989年成立行政庭后,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和谐司法,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对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并从2008年起逐步探索行政协调的新路子,使大量行政诉讼纠纷通过和谐的方式得到解决,密切了官民关系。至今已审理行政案件1638件,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行政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发展。

  和谐执行,人文司法促发展。在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始终注重对各类案件的执行,1987年10月16日依法成立了执行庭,配备了专职人员搞执行工作,使执行难问题,逐渐予以解决。近年来,该院全面规范执行程序和行为,形成了一套执行有力、制约有效的规范化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被执行人救助力度,从2007年起正式实行执行救助基金,每年达10万元,2009年提高到20万元,已解决150户,发放执行救助基金26万元。并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执结了大量历史遗留的涉特困群体、涉特殊群体案件。同时为困难企业放水养鱼,既保证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保障困难被执行人及企业能正常生活、生产,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平安与和谐。

            队伍建设呈新貌

  “文革”前,该院没有设人事管理机构,一般由秘书管人事工作。粉碎“四人帮”后,通过拨乱反正,人事管理工作加强逐步走上正轨,专门配备政工人事干部。1986年成立政工科,加强了对干警的管理教育。法院干警由成立之初的五六人,发展至在编干警99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96人,工勤编制3人,法官56人,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00%的干警参加了省市县的各类培训。并适时补充新鲜血液,初步建立起一支学历层次较高、年龄结构较合理、充满活力的法官队伍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审判队伍。先后制定实施了干警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和法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征求意见等制度;开展实施了各种主题实践和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整顿和廉政建设活动,并改革选用人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措施,一批优秀法官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力地调动了法官们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加强了司法队伍建设。多年来,法院干警利用业余时间总结审判经验,钻研法学理论,撰写了大量调研文章。仅近十年间,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各类文章达1200多篇。

  60年的奋斗铸辉煌,该院先后被四川省高级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先后获得“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基层建设先进集体”、“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被中共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四好”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等六十多项荣誉。有18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市、县的表彰奖励。

  风雨多经人未老,关山初度路尤长。苍溪县人民法院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时代征程中,不断铸造人民法院事业新的辉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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