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院文化建设 提升发展软实力
2009-11-23 15:52: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武汉频道 | 作者:江夏法院 许方芳
  文化是一种社会征象,其生长、完善受到社会情况的影响,而文化一旦形成,又会发挥自身的功效,反过来影响社会情况,就像空气流动一般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在当前法院建设发展中,法院文化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在大力推行的“四型法院”建设中,“文化型法院”正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本文试从法院文化的定义及构成要素着手分析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期能探寻法院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一、法院文化的界定及构成要素

  (一)法院文化的界定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概念,源于英语的“culture”,意思是“耕耘”、“培育”。1871年“人类学之父”泰勒对文化进行了权威的定义: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个符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

  从我国历史上来看,中国的近现代史是一部血泪史,并没有出现过现代意义上的法院,更谈不上法院文化。解放以后,由于法律虚无主义盛行,法律文化缺失,法院文化更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提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蓬勃发展,法院文化才初见端倪。在这一艰难曲折的历程中,我们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学习西方的审判规则,但是宪政、法治之梦却始终难圆。历史证明,法治不仅是先进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先进的法律理念,包括公平、正义、仁爱、诚实、自由、民主等等。“徒法不足以自行”,现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重视弘扬和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而存在,体现着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的进步文化形态,其实质和核心是一种现代人的法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法院文化则是细化了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建设在法院的具体体现。从本质上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在法院系统内部推广宣传法治文化、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因此我们可以将法院文化界定为“一种特有的司法文化形式,是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能够反映法院工作规律、审判工作规律的价值理念、审判能力、行为准则、人文风格以及审判、办公场所等关于理念形态文化,行为、制度形态文化,物质形态文化的总和。”

  (二)法院文化的构成要素

  根据文化学理论,文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即物质要素、行为要素和心理要素,分别表达文化的物质实体、行为方式和精神观念三个层面。法院文化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分支,同样由物质要素、行为要素、精神要素三个不同层面组成。

  法院文化的物质要素是以器物为表现形式,是人们能够直观感受的,并能反映法院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法院建筑、法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服饰、徽章符号、法庭设置、组织机构、裁判文书等。

  法院文化的行为要素是法院工作人员(主要是法官)基于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以及思维模式等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内部管理行为、思维模式、社交行为等生活、职业行为规范。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是法律精神的折射。

  法院文化的精神要素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集体精神等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反映了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是法院文化的本质。

  因此,法院文化犹如三个同心圆,最外层是物质文化,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的,是法院文化的基础;中间一层是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本质的折射;最里层是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灵魂和核心。法院文化的建设既是一个现实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理念更新的过程。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法院文化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并将其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精神。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

  法官这个职业的灵魂是公正,它首先不应当是谋生的行当,而是对社会的奉献,它要求在奉献的过程中升华自身人格,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职业意识。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正义、公平、仁爱、自由、民主等等现代法治理念的融合体,通过法院文化建设,营造优良的法院文化氛围,使法院工作者耳濡目染,远离麻将桌、酒桌和其他不应当涉足的娱乐场所,让他们的思想在法律的时空中遨游,深知自身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义务,产生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成为一种职业意识,积极投身于追求公平正义的事业当中。

  2、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约束法官的行为。

  法官是社会上的一个特殊群体,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要远离低级趣味,摒弃声色犬马。法院文化建设对法官的行为能发挥“过滤器”和“保护圈”的作用,使法官对外免受和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对内约束自己的言行,内化内心的道德准则,形成法官集体的精神,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同时通过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丰富活跃法官文化生活,引导法官追求高尚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品位,培养法官求实、严谨、廉洁、文明的职业气质。

  3、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西方有句法谚,“正义如果有声音的话,裁判才是正义的声音”。在老百姓的心中,法院是天平的守护者,是权利的最后救济手段。基层法院的工作水平、整体形象、司法公信力如何,更是直接影响司法的形象,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前途和命运。司法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体现法院文化整合的一致性,并给外界一种亲情感,在视觉识别系统中,会形成较强的视觉冲击而被社会认同和接受。因此,科学先进的法院文化有助于向社会大众展示法院的工作风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形象,让他们在有争议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用司法程序解决。这样法律在人们的心中才会有地位,进而法院在人们的心中也就有了地位。

  4、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治理念的宣传。

  法院是由司法审判人员组成的特殊群体,法院文化中的群体精神一定程度上必须仰仗法官的具体行为加以表现。只有法官的正义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渗透到社会意识的每一个角落,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当然如此”的认识时,法官才能获得崇高的权威和普遍的信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法院乃至法官理应成为忠于法律、捍卫法律、遵守法律的模范,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感化身边的人,使每一个接触者的思想和行为都因法院文化氛围的引导而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把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广为宣传。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东营中院院长王少南认为:“法院拥有了一种好的文化,就拥有了一种无可比拟的凝聚力、向心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的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法院文化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创建起来的,是一项系统而长久的工程,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结合我院实际,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加强组织领导。法院的领导班子是法院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的决策者、组织者,影响着法院文化的定位方向和运作力度。我院近年来十分重视文化建设,成立了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了法院领导干部的表率和示范作用,积极调动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凝聚广大干警的精神氛围。今后,一方面应当要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群众观,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另一方面要用公平的标准、公开的程序来选人用人,下大力气优化法院内外、上下、左右的环境,促进文明科学廉洁高效的法院文化氛围的形成。

  2、夯实法院物质文化基础。要努力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传播法治文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我院通过近些年的积极建设,办公环境和设备都有了很大改善,现在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契机,将诸多法律元素融入到建筑、装饰和法庭布局之中,营造了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使干警在优雅的环境中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开展工作。今后应该更加注重加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它们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要通过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传播公平、正义、严肃的理念,唤起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院的崇敬,使人民群众在便捷舒适的环境中进行诉讼活动。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文化内涵,培养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应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以及健身室等场所的管理和完善;对已成立的登山队、舞蹈队、篮球队等文体小组应坚持开展活动,虽然文体活动并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但这一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却是掀起法院文化建设高潮的最佳切入方式。

  3、培养高尚的职业行为。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院,而法院的主体是法官。因此,法官素质如何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要注重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法院工作人员要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使自己的言谈举止体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职业特征。要遵守司法礼仪,注重司法文明。在庭审中,规范庭审用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在业外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约束言行,注重个人形象,杜绝任何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言行,避免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在这方面,我院的立案庭以创建市级“文明窗口”和“文明用语示范岗”为目标,从小事抓起,将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4、贯彻司法理念。司法理念是法院精神的核心,法院精神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是激发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代言人,我们应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三个至上”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打造全体工作人员的核心价值体系。只有法官具有尊崇法治、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和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氛围,才能使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制度的维护者、法律正义的输送者,以其共有的司法品格和司法能力来体现现代的法院文化。当前,我院正在广泛征集院训,真是为了高度凝结和展现自己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使命感。

  5、搭建法院文化交流平台。首先要搭建学习平台。利用图书室、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等媒介,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学授课、举办法官理论研讨会、在局域网上设立文化专栏、刊登干警创作的文学作品、读书心得、办案体会和人生感悟等,使干警沟通有平台、交流有场所,陶冶干警的情操。其次要搭建争先创优平台。通过举办庭审示范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审判、调解、执行等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法官的司法技能。三是要搭建教育平台。以开展红色廉政教育为主体,采取参加知识竞赛、上党课、举办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在丰富干警生活的同时,教育干警加强修养,塑造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注重挖掘和树立身边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设立荣誉室、光荣榜等,宣传身边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头作用。近年来我院涌现出了以"全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李小祥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先进文化的灵魂,对法院文化建设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6、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法院制度文化即法院的管理文化,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起着纽带和保障作用。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内在的基本规律,经过实践调研,制定一系列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形成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机制,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对我院已有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制度创新。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法院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等制度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运转、评价、监督模式。注重培育人本管理、以德治院的制度文化,着力实现理性管理、柔性管理和长效管理,逐步减少直至避免感性管理、刚性管理和突击管理,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和公开度,培育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提升司法管理水平。

  总之,法院文化的构建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培育和积累的过程。要以法院文化建设为重要契机,着力文化建院、文化兴院,在法院形成一种务实的作风,一种宽松的氛围,一种进取的精神、一种上升的趋势,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塑造法院公正形象,树立司法权威,提升法院发展的软实力。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