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咱到法院说理去”
老百姓和永寿法院三个不能不说的故事
2010-03-04 10:51: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胡雅丽
  法院,在这里化身成了公平公正的代名词,成了老百姓心里那杆不偏不倚的秤!陕西省永寿县人民法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赢得了百姓的信赖。

  我总算有脸见人了

  永寿县甘井镇北甘井村的关玲(化名),由新疆远嫁至此,婚后发现其丈夫周少(化名)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赌博输钱后就对自己施以暴力,致使关玲脸上伤痕累累,终日窝在家里以泪洗面不敢出门见人,不堪婚姻重负的要求跟周少离婚,可每次只要一提起就会遭来一顿毒打,无奈的关玲只好一忍再忍。2月26日,永寿法院立案庭和仪井法庭相关同志深入甘井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立案”活动,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关玲经村里好心人指点,偷偷跑到宣传点,将自己的遭遇诉说给下乡法官,了解到关玲的实际情况后,立案法官当即决定进行诉前调解。随后,立案法官前往关玲家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请来村干部对周少进行说服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当场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关玲也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后经过了解,现在周少已经戒了赌,在村里一家砖瓦窑打短工,关玲也开始在村里串门子了,她腼腆地感慨:“我总算有脸见人了,多亏了咱法院。”

  再让三尺又何妨

  “有法院主持公道,我再让三尺又何妨!”原告永寿县监军镇西村的程立(化名)当着永寿法院的三名办案法官和被告王青(化名)及围观的群众许诺,程立息事宁人的高姿态赢得了在场群众的齐声喝彩,被告王青也当即表示愿意在原定补偿金额的基础上为程立上楼板设宴,至此,矛盾化解了,四邻也重新获得了安宁。程立和王青的矛盾由来已久,两家因为界墙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程、王两家相邻而居,王青的房子修建在前,后程立准备修建房屋时提出对方的房子盖过了界墙,王青拿出庄基证表示自己的修建完全符合规定,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此,程立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拆除王青盖过界墙部分的房屋。

  法院受理该案后,邀请土地部门进行了专业测量,结果是王青确实越过了界墙15公分。但房子已经修建并使用,拆除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法官多次找到程立及王青进行协调,在指出王青确实存在侵权的前提下,提出由其给予程立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解决方案。但双方却因为补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这一纠纷处理结果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办案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不厌其烦地多次或单独或三对面对当事人进行协调,忘记跑了多少次,也数不清说了多少劝解的话,法官的努力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感谢法院帮我教育了儿子

  七旬老人李忠(化名)是永寿县常宁镇北屋村村民,他在常宁镇临街有一处商品房,因为儿子李小(化名)要做生意,全家商量后达成了由其子使用该门面房并每月支付租金的协议。李小占用门面房后,拒绝支付房租,并且因为老人向其讨要租金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一气之下将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支付拖欠的房租,腾出房屋并履行赡养义务。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也考虑到简单判决后不能最终解决矛盾这一情况,办案法官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通过走访李忠邻居和亲属,重点对李小进行说服教育,为其宣讲法律的同时讲授尊老传统美德,同时也倾听李小对父亲不满的诉说,并让双方亲属进行劝解,最后李小向父亲认错、道歉,并表示等凑足了钱就给父亲交租金。老人看到了儿子的悔改之意,并接受了道歉,自愿提出撤诉。李忠感慨:“人说子不教父之过,感谢法院帮我教育了儿子!”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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