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政法战线上执著前行
——记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院长覃红卫
2010-04-24 12:4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和力 王波
  打开电脑,翻开报纸,查阅文件,习惯性地掏出随身携带的便笺,看到紧要处,迅速记下来。或标题,或大意,或词句。闲暇之余,不时看一看,读一读。写作时,会议上,每每信手拈来,皆能游刃有余。

  多年来,覃红卫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尽管工作再忙,不论会议再多,他都坚持着。“勤奋使人进步”,公安警校毕业的他,凭着对法律的兴趣,对政法工作的热爱,对基层政法工作实际不乏思考,学习研究法学理论孜孜以求。坚持自学考试,先后取得了法律专科、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在职攻读湘潭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多年来在省级、国家级专业刊物上陆续发表20多篇学术论文,其他调研文章30多篇。曾作为基层特邀代表参与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制度改革课题组,现被湘潭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聘为研究员,成为一名理论与实务兼备的“学者型领导”。

  政法战线上的“老兵”

  发表文章多了,办理案件影响力大了,工作荣誉奖项多了,外界对他的关注度也慢慢高了。在面对新闻记者的采访,覃红卫总会说,“我只不过是一名基层政法战线的普通老兵”。的确,他已经在基层政法战线上整整奋斗了20多个春秋。

  公安警校专业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县公安局工作。后在乡镇、人大、政法委、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乡镇镇长、县综治办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05年8月起任桃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每段经历都是一笔无形的财富,而且往往过后才能感受其益。”他在与年轻干警交流时这样说,鼓励教育年轻干警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找准定位,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他对别人这样说,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公安警校的训练,公安刑侦、预审的工作经历,练就了他的雷厉风行、坚毅果敢;在乡镇工作的锻炼,培养了他的深入群众、贴心为民的作风;人大工作的历练,加深了他对民主法治、权力制约的认识;政法委工作磨砺,培养了他从容面对社会矛盾、妥善调处各类纠纷的能力。热爱法律工作、笃信法治理念的他进入法院工作后,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他坚定地认为,如今社会处于新的转型期,各类矛盾错综复杂,唯有坚持法治理念,以法治国,依法治县,才可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需要,方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对法学理论、法律职业的法治观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撰写了多篇有一定影响的理论文章,有《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发表于2003年《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精选》),有《法律职业者的法治观与程序正义理念》(发表于2005至2006中国依法行政年鉴),有《和谐语境中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法治观的法理辨析及实践建构》(此文发表于2008年《湖南法学》第3期),等等。

  如今,年近五旬的他,仍然坚守在政法工作一线,亲自办案,主动走访当事人,深入基层调研,一如既往地探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大局的更为有效的途径与方法。来到桃源后便遇到了一宗被誉为“湖南破产第一街”的房地产公司破产案,几年来,他一方面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慎重处理这一案件;一方面认真钻研破产法理论,注重运用破产预防程序,保护生产力。该案在债务人与债权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亦无人申请重整的情况下,法院指导管理人继续履行建筑施工合同,将债务人的“半拉子工程”继续完工,昔日的“烂尾街”变成了初具规模的商业区。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他的破产法理论知识也日益丰富,最近撰写的一篇题为《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实务问题研究——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为视角》的论文,刚一面世,便被多家媒体争相刊载。

  “普通的基层工作者”

  “身处基层,我们的职责与任务就是处理基层的事务,化解基层的矛盾,服务基层的群众,维护基层的稳定。在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法院系统,我们与老百姓打交道更多,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往往需要我们来解决,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注的点滴做起。”在全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覃红卫如是说。

  熟知他的人,都了解,他不仅穿着朴实,作风也朴实。确实,虽然身处法院院长之位,但他在吃穿上从不讲究,不认识他的人第一眼很难将他从平头百姓中分别出来。有人私下开玩笑说,现在农村里生活水平提高了,大部分村民都比他穿着要好、要讲究。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样很好,与百姓、与当事人打交道时,能消除他们的心里障碍,更能拉近彼此间的距离,更有利于基层群众工作”。他从来没有架子,从不高高在上,热心接待群众,平等对待干警。每逢作报告,在大会上讲话,他从不带稿子,以带有较强石门口音的普通话,以最通俗的语言,最浅显的道理,最翔实的数据,传达上级精神,指明工作现状,明确规划蓝图。“听覃院长作报告,从不感觉枯燥,而且每次都很有收获。”刚进入法院不久的干警小梁这样说道。

  “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政法工作者,百姓既是我们的工作对象,更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没有资格讲大话,群众不需要大道理。我们一定要将每件案子办实,将群众的诉讼需求办好,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面对记者采访时,他再次表明了亲民为民的态度与观点。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他率领该院全体干警,坚持民生司法理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在各乡镇设立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深入田间、山村开展巡回审判;立足山区实际情况,开设午间法庭、假日法庭,方便远道群众诉讼;创设简易民事审判庭,实行繁简分流,构筑简易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走访案件当事人,慰问特殊群体,等等。

  追求“最公道法院”

  “公道,就是追求司法的公正、和谐、高效、廉洁。我们提出的最公道法院的奋斗目标,要以民生司法为基础,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只有老百姓说好,才是真正的好。我们法官虽然被俗称为判官,但在这个问题上,不能由我们自身来评判。”

  2005年上任伊始,覃红卫在与全院干警第一次见面时提出了“三个法院”(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的创建目标,并对“最公道法院”进行了阐释。

  四年多年来,他率领班子成员与全体干警一道,坚持以创建“三个法院”为奋斗目标,实行“理念新、素质强、机制优、基础牢、服务好”的治院方针,加强思想教育,狠抓内部管理,大胆革故鼎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法院面貌日新月异,工作成绩喜人。

  抓理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人民利益至上,时刻做到执法想着人民群众,诉讼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想着人民群众,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司法活动更加亲民、便民、利民、惠民,使人民法院工作获得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抓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建立案件审理追踪考核机制,确保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履行;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力推进阳光司法,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建立电子邮箱、定期调研等各种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民意,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实施科技强院规划,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人民法庭达标任务;全面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了符合审判规律的司法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抓实践创新。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完善巡回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彰显司法的人民性;坚持司法被动性与能动性的辩证统一,未雨绸缪,因时而动,积极作为,妥善审理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消极执行问责制,大胆试行劳务抵债、以租抵债等新型执行方式,确保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

  文字是有限的,但却能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数据是枯燥的,但却能直观地彰显奋斗的结果。自从覃红卫任院长以来,桃源法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佳绩,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惊喜,赢得了一片又一片的掌声。全国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状况第四名、法官形象测评第七名、全省人民法庭建设、“两庭”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院“五个一流工程”第一名、执行工作第一名、司法状况第一名;连续三年获评全县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综治维稳先进单位等,各项荣誉纷至沓来。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全市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现场会、清积工作现场会多次选择在桃源召开。2008年,他本人被常德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功臣”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

  面对骄人的成绩,手握沉甸的奖牌,覃红卫显得仍然是那么的坦然,那样的冷静。“今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桃源法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只能说明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并不能说已经做好了、完善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加倍努力、继续奋斗。因为形势在变,社会在变,群众的需求也在变。”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他提示干警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对于2010年的工作,他用四句言简意赅的话语进行了设想与谋划:围绕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围绕司法绩效,确保司法公正;围绕司法作风,树立法院形象;围绕群众满意,落实司法为民。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最公道法院’是我们的理念,是我们的追求,更需要我们不懈实践。‘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将继续奋斗,不断前行。”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