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心中有百姓、有本领和业绩、按规矩办事”
陈燕萍精神研讨会在泰州举行
2010-12-27 09:10: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 莉
  12月25日,由中宣部《党建》杂志、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泰州市委、泰州市政府主办的陈燕萍精神研讨会在江苏泰州隆重召开。会议主要围绕陈燕萍精神的人民性、时代性、先进性、普适性等方面展开理论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江苏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出席研讨会。来自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共100多人参加研讨会。

  陈燕萍是近年来江苏省政法系统涌现出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是江苏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她十几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坚持能动司法,秉公办案,服务群众,所办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陈燕萍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比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充分展示了一名社会信任、人民信服的平民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有力地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司法职业追求。

  与会专家认为,陈燕萍精神不仅充分蕴含着我党的执政规律,而且彰显着当代中国的价值追求和人生修养的基本规律,陈燕萍精神是当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涵盖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三项具体标准,即“心中有百姓、有本领和业绩、按规矩办事”。要以此次陈燕萍精神研讨会为契机,继续深入理解和把握陈燕萍精神的核心价值理念,领会陈燕萍的群众思想,树立为民、亲民的思想,用主动、坚决、务实的态度做好服务工作。同时掌握陈燕萍为民服务的方法,带着服务思想走进群众、贴近群众,主动察民情、晓民困、知民怨、集民意,切实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维民权、保民利、化民怨、解民忧,从而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表示,深入研究和挖掘陈燕萍工作法的思想精髓,总结提炼陈燕萍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陈燕萍精神的时代价值,对于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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