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法治的声音
党的十八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法官 陈燕萍
2014-11-23 08:57: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作为全国基层法官代表,我有幸列席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中国法治建设新征程,吹响了号角,指明了方向,照亮了前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英国的哲学家培根也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有甚于十次犯罪。如何用司法公正守护法治生命线?是每一个法官,尤其是基层的法官,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来自基层,知道奋战在一线的基层法官,每天直接面对的是什么。可能是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可能是矛盾激化的利益之争,也可能是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案件可能很小,但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老百姓对法院的看法,对公正的认可,对法治的信仰。我在基层法庭工作15年,审理的3000多件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无一错案,无一引发投诉,无一引发上访。我的经验告诉我,要维护司法公正,就要把公平正义写进老百姓的心里。

  法官要做到公平正义,就需要有深厚的群众感情,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官是他们最值得信赖的人。人民法官、人民司法决不是机械、生冷的政治名词和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和语言,只有对群众具有深厚的感情,办案时才能对法律进行深刻理解,才能让法律活起来,让法官亲起来,老百姓才能真正成为司法工作的主人。

  法官要做到公平正义,就需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让群众感受到办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最恰当的选择。公正不能只是一次严肃的庭审、一个冷冰冰的公正结果,而要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体现在司法的细节上,体现在法官点点滴滴的言行之中。在司法实践中,要坚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这既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工作作风。

  法官要做到公平正义,就需要有严谨的法治思维,让群众感受到,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是依法合理演进的结果。案件裁判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效果,采取哪种方式结案,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因案而定。对于婚姻家庭类等传统民事纠纷,我坚持以和为贵,尽最大努力通过调解修复受损的亲情,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对于经济合同类等新型民事纠纷,我坚持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该调则调,当判则判,绝不和稀泥。

  古语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有每位法官在与每一位老百姓接触中一点点地去坚持,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法治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们的法治梦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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